香港警暴实录、港警滥权实录、警察滥权实录
- Date 2020-04-21
- Case ID 56448
4月21号晚,元朗大马路聚集的防暴警远比市民多,但警察整晚都在不断截查路过市民。警员更在没任何市民制造混乱的情况下,自行制造混乱,左右前後包围占领元朗大马路一条行人天桥,并向天桥上的市民发射胡椒喷雾。有两名市民於天桥上,被防暴警察大叫勒令离开,期间防暴警察向两名市民施放胡椒喷剂,其中一名市民表情痛苦不能前行??????,然後警方向另一名南亚裔人士大叫?(呢条仆街),其後其後说出使用罪名阻差办公将其拘捕。
於睌上10时左右,有20多名市民於元朗青山公路的行人天桥被警方截查及以「限聚令」票控。然而被票控的市民指警方强行要他们与其他互不相识的人士分为一组截查,导致违反「限聚令」并以超过4人为由票控。
在天桥上的被截查的市民本身就没有站得太近,有被截查的市民指:「我哋只系2个人,连埋隔离个路人,加埋都只系3个。」但警员却指她们超过4人,指怀疑她们违反限聚令。搜查近1小时後,警方以限聚令各罚$2000。据现场记者指,片中人士并非四人一组相识。
【小众即时/0421】路过不相识 亦需罚2000晚上约10时,有五男五女行经近大马路的天桥,突然被警方截停搜查。搜查近1小时後,警方以限聚令各罚$2000。据现场记者指,片中人士并非四人一组相识。编/Ace摄/banana peace2159/元朗 近大马路凤翔路天桥————————————-Facebook:小众网塺IG:minewshk2020YouTube channel:小众网塺
Posted by 小众网塺 on Tuesday, 21 April 2020
《香港法例》第232A章 《警察(纪律)规例》第I部第3条:
(2)违纪行为指 ——
(j)在执行职责的过程中,或在关乎警队履行任何职责或职能方面,作出在要项上属虚假的陈述;《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39条:
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
任何人因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而被定罪,即属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处监禁3年。
相关事件:0421元朗721袭击事件九个月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