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暴实录、港警滥权实录、警察滥权实录
- Date 2020-04-27
- Case ID 56811
早前袁海文议员进行公务探访时,收到一位手足「灰熊」(化名)求助,因为他对警暴的投诉遭警察强行暂停调查!
1月1日元旦大游行因警察腰斩游行,灰熊乘坐隧巴离开,约19:00下车便於红隧口(往九龙方向的巴士站)被捕。灰熊被拘捕及制服後,带上警车途中,遭到黑警不断挥拳打面、喷胡椒等暴力对待。
灰熊於红磡警署投诉最少四位警员,及後有投诉警察课警员到荔枝角收押所,向灰熊「跟进」有关投诉时,要求灰熊取消/暂停调查,并指他若不同意将会以另一法律权力叫停。
灰熊清晰表示反对暂停调查,但之後便收到投诉警察课信件,表示调查的工作因可能影响司法公正已经暂停!
妨碍司法公正是普通法的可公诉罪行。该罪行指具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及意图的作为、一连串作为或行为 (Halsbury’s Laws of England, 第11(1)册 (第四版再版 )第 315 段 )。
恐吓、胁迫或骚扰证人
不当地中止检控
使原来可能得以提出检控的法定程序受挫
《香港法例》第427章《刑事罪行(酷刑)条例》第3条 – 酷刑:
(1) 公务人员或以公职身分行事的人,无论属何国籍或公民身分,如在执行公务或本意是执行公务时,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蓄意使他人受到剧烈疼痛或痛苦,即犯施行酷刑罪。
相关事件:0101元旦大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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