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5日星期日

港警滥权实录:蓝丝违法悬挂抹黑区议员横额 被发现後施袭并逃入警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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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滥权实录:蓝丝违法悬挂抹黑区议员横额 被发现後施袭并逃入警署
滥权实录:悬挂抹黑横额 被发现後施袭并逃入警署
  • Date 2020-04-04
  • Case ID 48021

2020年4月4日凌晨一时,元朗区李炜锋撞破3名男子悬挂抹黑当区民主派区议员的横额,一路追赶其中1人,其间对方竟出手施袭,拳打李炜锋的头及嘴。李炜锋穷追不舍,施袭男子一路逃到元朗警署,有军装警步出了解,男子大叫「我收钱做嘢咋嘛,有咩问题呀?」後被另一名要求入内登记资料。李炜锋表示。当时已即场向警方备案,之後到屯门医院就医,现时仍有头痛,但身体无大碍。

元朗区议员王伯羽凌晨在Facebook发帖,透露李炜锋在元朗见到有人悬挂横额,抹黑当区两名民主派议员麦业成及黄伟贤,对方被撞破後逃走,李一路追赶,其间有受袭,当区几位民主派区议员凌晨已陪同李备案。涉事3名男子悬挂的抹黑横额写有「成功争取社区播毒」、「建议政府授权年轻人用汽油弹振兴香港经济」,并分别配上区议会副麦业成、主席黄伟贤的相片。

根据李炜锋拍摄到的片段,可见李炜锋追赶数名身穿黑衣、黑长裤男子,并且戴上劳工手套。李炜锋今日接受《苹果》电话查询,指谘询了法律意见,故暂时将直播片段下架,由律师研究是否及应采取什麽法律行动。他忆述,今凌晨1时许,他一个人途经旧B仔凉粉附近的明渠,见到3个男子在渠边挂横额,感到奇怪,「通常唔会咁夜挂」,好奇细看发现横额有麦业成及黄伟贤肖象,内容不实及涉嫌抹黑。

李炜锋说,原本不想打草惊蛇,便走到对面用手机直播,当时有一人「睇水」,另外两人挂横额,该名「睇水」的男子以为他好奇拍照,一度称「手足呀,你等我哋挂完先慢慢影啦」,之後才发现他正在直播,遂四散逃走。

当中一人往元朗剧院方向逃跑,李炜锋一直从後追赶,对方疑因想摆脱他挥拳,打中李的头及嘴。两人追赶到元朗大会堂、元朗警署交界,施袭男子一度截的士欲逃离,但遭的士拒载,遂逃到元朗警署车闸,警员见状开始介入,施袭男子却高叫「我收钱做嘢咋嘛,有咩问题呀」,之後由另一名穿白衫警员将他带入警署,又指示李炜锋报案。

李炜锋说,受袭的头部至今仍有痛,但整体无大碍,他对於施袭男子可为何选择向警署方向逃跑感到疑惑,又指区内民主派议员常被不明人士针对,「以我自己为例,上个礼拜有8条banner喺街,唔够5日冇哂、鎅走晒,得返个边。」由於事件有机会进入法律程序,李拒绝进一步评论施袭男子声称「收钱做嘢」。

警方回应称,元朗警署今晨约3时接获一名30岁姓李男子报案,指较早前在元朗马田路与教育路交界与3名男子因政见问题争执,期间疑被对方以手袭击。报案人其後表示会先自行谘询法律意见,暂无需警方协助,仅要求警方备案。事件列作「纠纷」,无人被捕。警方晚上再补充指,警方其後接报指元朗区内其他地点亦有悬挂相关横额,相关部门今晚会将有关横额移除。警方会继续调查事件,采取适当跟进行动,票控有关悬挂横额的人士。

《香港法例》第232章 《警队条例》第64条
虚报有人犯罪等罪行
任何人明知地 ——
(a)向警务人员虚报或导致他人虚报有人犯罪;或
(b)提供虚假资料或作出虚假的陈述或指控,以误导警务人员,
即属犯罪,循简易程序定罪後,可处$1,000及监禁6个月。(由1959年第16号第2条增补)

区议员Facebook(影片)

区议员Facebook(影片)

区议员Facebook(直播截图)

区议员Facebook(直播截图)

苹果日报(报道)

Facebook(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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