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

港警秘笈曝光!前线警遇解放军犯法 需这么做…(视频)

《苹果》制图

《苹果》取得俗称「秘笈」的警队内部文件,披露警方处理驻港人员违反法例的指引,提示警员若发现解放军执行职务时涉嫌触犯非交通罪行,在采取任何行动前须先请示总部,避免与军方人员,若对方触犯本港法律但未构成可逮捕的罪行,应即时释放涉事人员,将案件转交总部跟进。

文件提到,警员若发现解放军执行职务时涉嫌触犯非交通罪行,在采取任何行动前,须透过警务处总部和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寻求指示及协助,并设法避免在现场发生冲突,并立即将被扣查的人员送往就近警署。

文件又提及,若解放军执行职务期间触犯刑事罪行,在未确定驻军总部会否对案件行使司法管辖权之前,警员不应落案起诉;如解放军触犯特区法律但未构成可逮捕的罪行,应转交驻军总部跟进,然后立即释放有关人等。

根据《驻军法》,驻军人员在执行职务时犯罪,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属军方;非执行职务时犯罪则属。而驻港解放军若被拘捕,会交驻军羁押。

2006年,解放军驻港部队军官张清刚与妻子到乐园游玩时,顺手牵羊取走价值35元米奇匙扣,遭现场保安揭发并报警。据当时报道,警方接报到场后,将涉案男子拘捕并带返警署接受盘查,得知其驻港解放军身份后,即知会驻港解放军部队负责人到警署了解,涉案军官随后获准保释,最终被判处罚款1,000元,成为首名被香港法院定罪的驻港解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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