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暴实录、港警滥权实录、警察滥权实录
- Date 2020-05-01
- Case ID 56709
今日五一劳动节,市民号召支持黄店,职工盟亦在全港设逾60街站,而港九各区都有全套装备持枪的防暴员重兵驻守,不时截查市民。
在下午四时,李卓人在旺角朗豪坊外的职工盟街站有蓝丝出现指骂。未几近百防暴警到场包围封锁朗豪坊外的整条行人路,连职工盟街站亦被包围。
有防暴警举起胡椒喷雾指向在场市民及记者,不断失控高叫「1!2!3!4!5!」指控工作中的记者及路过市民违反限聚令,有防暴警更出手推走记者。
最後口角的蓝丝被防暴警员护送离开。
《香港法例》第232A章 《警察(纪律)规例》第I部第3条:
(2)违纪行为指 ——
(j)在执行职责的过程中,或在关乎警队履行任何职责或职能方面,作出在要项上属虚假的陈述;
妨碍司法公正是普通法的可公诉罪行。该罪行指具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及意图的作为、一连串作为或行为 (Halsbury’s Laws of England, 第11(1)册 (第四版再版 )第 315 段 )。
– 提出虚假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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