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暴实录、港警滥权实录、警察滥权实录
- Date 2020-04-26
- Case ID 56747
2020年4月26日,有网民发起傍晚在太古城中心「和你唱」活动,活动开始後不久,大批军装警员进入商场,指他们违反「限聚令」要求聚集人士离开,数分钟後有防暴警员增援,举起胡椒喷剂及敲打盾牌。
警方出新闻稿反驳有人指,只要4人或以下参与公众活动,保持1.5米距离便不违例,重申「限聚令」有效至2020年5月7日,任何出席活动的人如抱有共同聚集目的,均属羣组聚集;如有多於4人参与,所有参与者则属违例。
在4月26日遭警恐吓的袁牧师,於4月27日接受本报访问时仍未平息怒火。他称周日(26日)傍晚行山後,独自到太古城中心购物,走进商场不久,就有防暴警察已冲入内,驱散市民。袁牧师以居民身份问为甚麽不可在商场逗留,一名警员指称他触犯限聚令。袁再反驳为何一人也算犯法,对方竟说:「我话犯咗就犯咗!」袁又目睹有防暴警员举枪指向商场内的市民,「商场内有老有少,有男有女,警察点可以用枪对住市民?如偶一不慎,擦枪走火,就会伤及无辜」。警员又不断叫骂市民是「曱甴」,当中不乏粗言秽语。袁形容警方如同皇军:「系咪香港法例变成佢话乜就乜?」认为警方纯粹不喜欢有市民高唱《愿荣光归香港》而行动,所执行的限聚令与抗疫毫无关系,甚至已超越警方执法权限。
警队处理太古城「和你唱」活动自行解释限聚令,引来巨大争议。法律界人士质疑,如根据警方说法,市民只要「抱有共同聚集目的」均属群组聚集,无论是否相距1.5米均属违法,那麽DSE考生应试、市民日常生活排队、购物、行山,都必然抱有共同目的,随时堕入法网;警方无视距离因素,「有人分别喺港岛同新界纪念7.21,都变成聚集。」
根据警方帖文,「抱有共同聚集目的」的英文字眼为「gather for a common purpose」,两者意思并不完全相符。警方自行「释法」,即时利用限聚令指控太古城中心欲响应「和你唱」的市民违反法例,无视市民已分开一定距离,均可检控及驱散。若警方的定义成立,立即令全港市民堕入法网。有网民指,现时日常生活中有大量「抱有共同目的」而聚集的情况,例如DSE考试、到超市购物等,忧虑警方作出检控。
执业大律师郭憬宪指,在试场外聚集的DSE考生,「共同目的」是等候进入试场,符合警方定义,很大可能违法;一行五人同游长洲,亦很大可能违法,且不属获豁免的群组聚集;前往深水埗购买游戏软件、在公园休憩、在法院外为被捕抗争者组成雨伞阵等亦很大可能违法。至於排队等候外卖,则可作合理辩解。他补充,限聚令所指的群组聚集是非常阔的范围,凡多於四人的聚集已算违反,若认真执法,除获豁免情况,几乎全港四人以上的聚集都要被票控。
相关事件:0426太古城中心和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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