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日星期六

港警滥权实录:保安局研引用联合国反恐条例 图充公抗争者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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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滥权实录:保安局研引用联合国反恐条例 图充公抗争者财产
实录:局研引用反恐条例 图充公财产
  • Date 2020-04-30
  • Case ID 57160
  • 相关人物/单位 Related unit(s) 李家超 保安局局长

邓炳强早前「放风」,提出以《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反恐条例》)起诉抗争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近日再「出口术」,称《反恐条例》比其他本地法例更有效对付本土「恐怖分子」,可切断对「极端组织」的支援;又扬言不排除将本港受到恐怖袭击的威胁程度提升。

《南华早报》今刊登李家超专访,再次提及以《反恐条例》起诉抗争者。李家超指,用《反恐条例》遏止本土恐怖主义萌芽和其财政支持等,比本港其他法例更有效。他解释,《反恐条例》可以冻结被视为「恐怖分子」人员的财产,切断其资金来源,阻止其招募成员,同时让公众意识到其严重性。

李家超直言:「这些预防措施是其他法例下未必做到的。」但他否认提出引用《反恐条例》是出於政治考虑而非安全考量;又指将案件提交至法庭时只会基於证据。

报道引述李家超指,反政府出现「惯常暴力」,若市民不一同制止,不排除会将本港受到恐怖袭击的威胁程度提升,将现时「中等」提升至「高」。他又预告,一旦提升风险级别,有可能要封锁高风险地点、作高姿态巡逻、搜查随身物品和在公众地方作安全检查。

李家超在访问中又坚称街头上的「激进分子」受过训练,形容观察到部份活动有组织、资源、人手分工、策略和计划,「这不是街上的人可以做吧?所以很明显,他们是受训过的。」他又认为,互联网容许理念相近者走近,但经过讨论後,部份极端想法会被放大,甚至令人变得更激进。

至於局方在2018年成立的「跨部门反恐专责组」,李家超表示,专责组将集中检讨反恐策略和提供反恐措施建议,并防止「本土极端分子」与海外联系。

联合国人权特别报告员早前去信中国和香港政府,关注《反恐条例》的用字过阔及不准确,强调不应以国家安全之名箝制人民或打压异见。他们促请港府修订法例,将「恐怖主义行为」定义与联合国安理会采用的国际定义看齐,以保障人权。

苹果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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