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

港警滥权实录:反修例约1600人被控 34人证据不足撤控 被捕者批警起诉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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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滥权实录:反修例约1600人被控 34人证据不足撤控 被捕者批警起诉草率
滥权实录:约1600人被控 34人不足撤控 批警起诉草率
  • Date 2020-06-09
  • Case ID 62742

反修例风波将近一年,警方至今起诉约1600人,超过30人因获撤控,大部分都是在拘捕48小时内被控。有获撤控的人批评,警方决定草率,警方则指是根据警队条例起诉。

一条修例草案,触发回归以来最严重冲突。警方史无前例拘捕近9000人,涉及暴动、非法集结、纵火等,当中1600多人被检控,86人罪成,至少4人脱罪,另外有1400多人获无条件释放,撤销控罪就有34人。

撤控当中,包括年初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的Kelvin(化名),律政司三个多月後撤控,理由是证据不足。以及,不愿意上镜的J(化名),同样因为证据不足,获撤销企图管有攻击性武器,案件押後期间他一直还押。

撤控的案件大部分都是上庭後,控方指证据不足,那麽当初为何起诉呢?其中一宗案件的主控官就在庭上透露,是警方的决定。看回这些撤控案件,一半都是控告管有攻击性武器或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例如在被告身上搜到口罩、劳工手套等,有大律师说单纯搜到这些物品根本不足以检控。

对此,李桂华表示检控与获撤控的人数比例大约是百分之一左右,若被捕人士主动将自己的情况告诉警方,就会作出更适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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