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星期五

孟晚舟引渡案控辩达共识 最迟明年初完成聆讯(图)

华为副董事长案的控辩双方,已针对聆讯何时完成获得共识,并在昨日向提议,目标是引渡聆讯最迟于2021年初完成,另法官同意考虑任命一名”仲”负责加速审理程序。

卑诗最高法院昨日召开孟案的案件管理会议,由主审法官霍尔姆斯(Heather Holmes)主持,除了主持会议法官到场,孟案的控辩双方及孟晚舟本人均未到法庭,皆透过电话参加会议。

昨日会议开始几分钟,法院工作人员在设法与孟晚舟完成电话连线时,孟差点将电话号码说出,后来遭法官打断。

昨日有7名传媒到法庭采访,庭警对进入法庭的传媒逐一询问有无武汉的病征,并让传媒用洗手消毒液,且要求传媒坐在指定的座位,保持两米的社交距离。

上周打输官司的孟晚舟,昨日以英文答覆法官几个问题,她答覆问题表现出礼貌,语气平和,从容应对法官提问。法官主要问孟晚舟是否在线,孟晚舟答覆”是的,我在”,接着法官又问孟晚舟是否有普通话翻译协助,孟也答覆”是的,我有翻译员的协助”。

控方律师弗雷特(Robert Frater)指出,自5月27日判决以来,双方已召开两次会议,控方将于本周五对孟的律师提供更多新的材料,而孟的律师可以针对那些讯息应该受到保护,不该对外公开,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

由于孟方针对文件被保护问题已入禀法院,再加上孟案牵涉文件及信息量非常庞大,孟的律师芬顿(Scott Fenton)建议法官,委讬一名退休法官协调文件是否应交给辩方的问题。

霍尔姆斯亦同意考虑任命一名”仲裁员”(referee)负责加速信息提供的程序。她表示,过去曾经在案件的审前会议阶段,委讬独立仲裁员,但她从未在案件已有专责法官时,还指派仲裁员。

不过,她表示乐意考虑采用仲裁员的建议,但她有必要了解应该如何委派。芬顿则说,有关裁判员的权责,必须向法院提出,并获得法官许可。至于以后双方若不同意仲裁员的决定,则需要由法官作裁决。控辩双方虽然对于最终案件完成的时间获致共识,但对于具体应该在那些日期出庭,则还在协商,法官因此决定于6月15日再次召开案件管理会议。

孟的律师团将在未来聆讯中,指控加拿大执法部门于2018年12月,在温哥华机场逮捕孟的行动是”滥用程序”(abuse of process),侵犯了孟的人权。

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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