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条文涵盖的范围广泛,其中规管媒体方面,港府可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接受《大公报》专访时称,将参考外国对媒体的管理制度及惩治方法,在保障新闻自由时,不排除立法监管传媒,明言「有啲公开宣扬『港独』嘅媒体,我哋会搜集证据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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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国安法」条文涵盖的范围广泛,其中规管媒体方面,港府可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接受《大公报》专访时称,将参考外国对媒体的管理制度及惩治方法,在保障新闻自由时,不排除立法监管传媒,明言「有啲公开宣扬『港独』嘅媒体,我哋会搜集证据打击」。
《国安法》第9条条文规定,香港特区应当通过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展开国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而第54条列明,驻港国安公署、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会连同香港政府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外国组织驻港机构和新闻机构的管理和服务。
李家超接受《大公报》专访时称,虽然《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新闻、言论及出版自由,但他希望传媒业界可自律及保持专业。而《国安法》赋予警方权力,可在经保安局局长批准后,要求电子平台或网络服务商,移除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扬言「见一条,删一条」。
警昨记招拒网媒采访
李家超明言,将参考外国对媒体的管理制度和惩治方法进行研究,在保障新闻自由时,不排除立法监管传媒,「绝大部份媒体我觉得系做新闻工作,当然有啲公开宣扬『港独』嘅媒体,我哋会搜集证据打击」。他又称,政府亦不排除立法,堵截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资金。
此外,警方国家安全处人员昨首次主动出击,以涉嫌违反《国安法》中「分裂国家」及「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名,上门拘捕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及3名前成员。
警方昨晚在湾仔警察总部向传媒交待案情,不过警方传媒联络队人员拒绝4间传媒在现场采访,指他们并非属于政府新闻处登记的媒体,要求他们移除咪牌及离开现场,又逐一检查在场采访的记者证件。《苹果》已向警方查询,正等候回覆。
记协杨健兴指李家超「露出尾巴」
「完全系 大陆嗰套」
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表示,香港传媒环境一直自由开放,属资讯自由、多元社会重要一部分。但《国安法》有条文列明,港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涉及国家安全的事宜。
杨健兴称,李家超在专访的说法「露出尾巴」、「完全系 大陆嗰套」,又认为其说法欠缺理据,「完全睇唔到需要,仲话要立法监管传媒,完全系违反哂以前一路政府对传媒嘅开放自由政策」。
而李家超指会搜证打击公开宣扬港独的媒体,杨认为属严重指控,亦误导公众,「佢应该澄清返,系咪佢认为依家已经有一啲传媒、系啲咩传媒、究竟具体宣扬港独系咩意思…系咪一啲报章社论,定点?我谂要有啲证据,唔好乱咁扣(帽子)。」
至于昨晚有4间传媒被拒在警总采访,杨健兴称,不清楚当时情况,但指若传媒持有有效证件,警方需解释拒绝采访的原因。
来源: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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