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1日星期六

港府要求新入职公务员变相向中国共产党宣誓效忠

港区国安法30日深夜由港府公布即时实施,特首林郑月娥签署该法,并已刊宪生效。
港区30日深夜由港府公布即时实施,特首林郑月娥签署该法,并已刊宪生效。 © 特区新闻处

(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甄树基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事务局早前提交立法会文件,建议所有今年7月1日或之后入职的公务员,现职AO(政务官)、纪律部队等,都要签文件确认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10日在立法会补充解释指出,宣誓或签署声明是新入职公务员的入职要求,拒绝签署不能入职;而获推荐晋升或转任另一职系的公务员,若拒绝宣誓或签署声明,会成为考虑升迁的部分因素。

不过由于港区法已经列入基本法附件三,要求公务员宣誓以及签文件拥护基本法和效忠政府,即变相宣誓拥护及效忠国安法,而且由于人大常委可视乎政治需要而绕过香港制定香港的法律,公务员等同必须向效忠。

聂德权10日出席立法会一个委员会会议,交代政府要求公务员宣誓效忠的建议,党林卓廷关注,拒绝宣誓会有何后果,“是否不让他升职或炒鱿鱼?”聂德权回应指,宣誓签声明是晋升转职的“要求”,若公务员拒绝会成为升迁考虑因素,但目前政府无机制可以即时炒鱿鱼,林卓廷追问,即使不即时解雇,是否会勒令公务员退休或强迫离职, 聂德权仅程要按个别情况处理,他亦无有透露,若有公务员违反宣誓或声明内容,会有何后果,只表示会按现有纪律处分机制处理。

国安法在港实施之后,聂德权突然提出上述的建议,事实上即等同要求新入职公务员向国安法效忠,并且是公务员日后晋升的必要条件。

根据网媒立场新闻的一篇分析指出,今次人大常委绕过香港立法会制定香港国安法,然后将其“塞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实施大陆内地的法律),基本法实际上已成为北京视乎政治需要而随时可以改动的香港“小宪法”,香港公务员突然需要宣誓及签署效忠基本法,也等同今后必须向中国效忠,破坏了英治时代公务员严守政治中立的传统。

此外,根据NOW电视的一个时事节目指出,政圈一直盛传,北京对公务员积怨甚多,除了不满反修例事件中有不少公务员参加示威,也有建制将去年选举大败,归咎票站的公务员不中立。

NOW节目引述香港亲共人士认为,公务员宣誓安排不止单纯针对公务员的聘用制度,而是涉及国家安全。原因是港区国安法有条文提到,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或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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