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国安法」生效后,香港政府建议所有在七月1日或之后入职的公务员都必须宣誓确认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港府官员还称,若参与反政府活动肯定违法,将按现有法例处理。对此,多位民主派议员质疑是政治审查。
香港政府早前就公务员宣誓提出建议,所有新入职公务员在七月一日或之后入职,都须签署文件确认拥护《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区。
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星期五讨论公务员宣誓建议。多位民主派议员关注誓词效忠的对象以及惩处机制如何执行。
公民党谭文豪说:「公务员要效忠的对象,正如文件8A所言是效忠香港特区,或是你会沿用基本法104条的理解(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主党议员林卓廷及邝俊宇关注,现职公务员或新入职公务员拒绝宣誓或签署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声明的后果。
林卓廷问:「是否不让他升职或要『炒鱿鱼』?」
邝俊宇问:「会是训斥、解雇或有刑责,是否打份工都要惹官非,其次是谁来裁决?」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指,宣誓或签署文件将会属于新入职公务员的入职要求之一,亦属于现职公务员升职或转职的要求之一;如果现职公务员拒绝宣誓,会先了解原因,亦会成为公务员升职与否的考虑因素,并视乎个别情况跟进:「如果获晋升较高职级,或获推荐转任另一个职系,在这个过程当中这亦会作为一个要求。现时的机制,没有一个即时就可『炒鱿鱼』。」
至于公务员公余时间参加活动会否受规管,聂德权说:「要很清楚地他们的行为及言行,不可与他们的公务员身份产生冲突,亦让人觉得有冲突及好像与政府对着干,这是不能接受。如果参加一些集会、示威,是反政府,公务员本身的身份,你的政治中立的要求就是支持在任的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落实好政府政策,所以肯定有违反。」
被问到若违反誓言有何罚则,聂德权指:「如果他犯了《国安法》内的罪行、又判刑,里面的条文亦指公务人员,会取消他的职务。至于在其它事情上,如果有行为违反誓言,当然我们要按违反的行为或行为不当,按现时我们目前处理纪律的机制程序来处理。」
根据港府建议,七月一日后新入职的公务员要宣誓或签确认文件,而现职公务员会分批做,部分职系及职级优先处理。有议员关注医管局等资助机构或津助学校教师等,是否包括其中。聂德权指《国安法》提及要宣誓的「公职人员」,法律上有否进一步诠释需要征询律政司意见。
来源:希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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