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9日星期四

港府恐吓民主派立法会初选或有违国安法

参加立法会补选的香港民主进步联盟与亲民派候选人 2018年3月12日
参加立补选的香港进步联盟与亲民派候选人 2018年3月12日 路透社

(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甄树基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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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曾国衞8日表示,在本星期六、日(11日和12日)举行初选,可能涉嫌违反条例及香港法,一旦干犯属严重罪行,提醒有关人士小心触犯法例。

民主派举行初选,目的彰显“派内民主”,冀望参选9月选举的民主派人士,都获得多数的支持。而民主派今届选举的目的,是要赢得35+的会议席,成为多数党,以达到立法会足可监察的功能,而非目前建制派把持下的立法会成为政府的护航人和橡皮图章。

曾国衞接受大公报访问时表示,近日有不少市民及团体,就民主派初选到选举管理委员会及选举事务处投诉,指有关活动怀疑涉及操控及干预选举;号召参选人当选后全面否决财政预算案,从而瘫痪政府,属揽炒行为;另票站可能采用去年区议会选举时的选民名册,作核对投票人资格之用,并质疑市民参与选举安排时,提交的个人资料是否受到合理保障等。曾表示,相关部门正就投诉进行调查,一旦发现涉嫌违法,便会转介至执法部门跟进。

曾国衞的讲话指出,他提醒组织活动的人士,选举条例清楚列明选举候选人的定义、选举开支的规限等,除候选人本身及代理人外,其他人士在竞选过程中产生选举开支均属违法,另条例亦有明确规定禁止在选举期间进行某些活动等。他又指,组织、策划及参与初选活动,有可能违反第20条、第22条及第29条,一旦干犯,属于严重罪行。他又呼吁市民参与初选时不要聚集,以免违反禁聚令,增加衞生风险,同时要留意主办单位对个人资料是否有足够保障。

事实上,有学者早已指出有鉴国安法的实施,恐怕有人会对民主派初选却步。中大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指,民主派初选的认受性,主要视乎投票人数及参选人是否认同选举结果。他认为随着港区国安法实施,难免会令部分原本打算投票的选民却步,若果投票人数太少,可能会导致参选者认为初选结果有欠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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