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斯说,我一直将香港看作争取自由,反对专制主义的前线。“如果中共不会因此受到惩罚,那么它不会在香港就此打住,下一个就是台湾。”“而且实际上我们自己的社会也会受到进一步的威胁。”
2019年7月18日在华盛顿DC国会山西草坪,英国人权活动家本尼迪克特‧罗杰斯(Benedict Rogers)在纪念法轮功反迫害20周年的集会上发言。
智库组织“香港观察”的创办人、人权活动家本尼迪克特‧罗杰斯(Benedict Rogers)在接受英文《大纪元时报》“美国思想领袖”节目采访时表示,北京颁布的新《国家安全法》破坏了香港的自由、自治和司法独立,正在令香港沦为中国大陆的一座城市。
罗杰斯说:“这是对香港的全面攻击。”
中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异常迅速和秘密的方式通过了这部法律,将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恐怖主义和与外国势力勾结的行为定为犯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他说,问题在于,中共政权可能会对这些罪名进行宽泛的诠释。
中共政权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可以包括和平的抗议者。他说:“颠覆的定义实际上包括对(中共)政权任何形式的批评或异议。”
“与外国势力勾结”可以包括与外国记者、活动人士和政府官员的沟通。
该法律授权北京政权通过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简称“港区国安委”)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简称“驻港国安公署”)来干预香港的司法程式,这两个机构向北京当局负责。一些审判将允许秘密进行,违法者可能被引渡到大陆受审。
“这是我多年从事人权工作中所见过的最恶劣的法律”,罗杰斯说,“它超出了我们最担心的程度。”
自从该法律通过后,香港人告诉罗杰斯现在联系他太危险了。许多香港人纷纷删除社交媒体账户。2014年“雨伞运动”的领袖黄之锋(Joshua Wong)以及民主派活动人士罗冠聪(Nathan Law)和周庭(Agnes Chow)宣布,将退出他们共同创立的亲民主的香港众志(Demosisto)组织。
第38条规定,国家安全法不仅适用于在香港犯下的违法行为,而且适用于“非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以外地区”的违法行为。这意味着该法律在技术上甚至适用于在香港境外的非香港人。
“我在伦敦批评(中共)政权的行为,你在华府的所作所为,以及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谈话,理论上讲,根据这项法律,可能是刑事犯罪。”他表示。
罗杰斯说,考虑到中共大规模迫害信仰者,包括藏人、维吾尔人、家庭教会基督徒和法轮功学员,这项法律也可能危及香港的宗教信徒。已经有很多被捕的宗教信徒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也是《国家安全法》所列的罪行之一。
香港的一些宗教领袖,例如枢机主教陈日君(Joseph Zen),公开批评中共政权对宗教自由的压制。罗杰斯问道:“中国大陆有许多天主教主教、红衣主教和神职人员最终的下场是坐牢、软禁,甚至有生命危险,香港的信徒还要多久也要面临同样的结局?”
香港也是中国唯一一个法轮功精神修炼者能够自由实践信仰的地方,不用担心被监禁、酷刑或高压洗脑。他说:“我想香港的法轮功学员一定对此非常担忧。”
追究北京政权的责任
罗杰斯主张,世界其它国家应该采取三管齐下的方式来对抗中共政权对香港的侵犯。他说,首先,各国应该“对北京的中共政权的个人和实体及其在香港的代理人进行制裁,他们应该对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承担罪责,并对这项法律承担罪责。”
在美国,国会已通过法案,对实施国安法的中共官员以及与他们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和公司实施制裁。
罗杰斯的第二项建议是,联合国应该在香港设立人权问题特使或特别报告员,以监测和报告香港的情况。许多人批评中共政权对联合国的影响力过大,因此认为联合国无法有效地遏制中国的侵犯人权行为。但罗杰斯认为,各国应继续与联合国接触,“削弱中国的影响力,并重塑联合国应有的形象”。
第三,国际社会应该共同拿出一个人道救援方案。自该法通过以来,台湾开设了一个新的办事处,帮助香港人寻求庇护。而英国政府也为英国国民(海外)身份的香港居民打开了获得公民身份的途径,据估计,约占香港人口40%的300万港人有资格申请。
在美国,两党参议员共同推出了《香港安全港法案》,为面临迫害风险的香港人提供安全庇护。
有多少香港人会选择逃离还有待观察。有些人,例如著名的民运人士罗冠聪已经离开香港。
罗杰斯说,我一直将香港看作争取自由,反对专制主义的前线。
“如果中共不会因此受到惩罚,那么它不会在香港就此打住,下一个就是台湾。”“而且实际上我们自己的社会也会受到进一步的威胁。”
原文:Beijing’s National Security Law Is an‘All-Out Assault on Hong Kong,’ Says Human Rights Activist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来源:英文大纪元记者杨杰凯(Jan Jekielek)、Irene Luo撰文/原泉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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