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甄树基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根据壹传媒集团行政总裁张剑虹,包括他与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和集团高层Mark Simon等人在汇丰银行的户口,已无法提取现金和转账。他说,他在8月12日发现有关情况,目前正透过律师向银行了解详情。8月10日,香港出动200警员进入壹传媒位于将军澳的总部大楼,大肆搜索后带走一批文件。
在7月1日开始生效的国安法,赋予香港当局有权冻结或限制涉嫌触犯法例者的相关财产。
对于汇丰银行封锁壹传媒高层户口一事,根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国务卿蓬佩奥极表不满。蓬佩奥发表声明说:“汇丰银行一方面继续保持那些因拒绝给港人自由而受制裁者的帐户,另一方面却关闭追寻自由者的帐户。”他又称,自由国家必须确保公司利益不会屈从于中共,协助其政治打压,并称美国已准备好帮助英国政府及其企业抵抗中共的欺凌,站在自由一方。
除了张剑虹,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亦向路透社称,个人及信用卡户口已被冻结,而黎智英的个人及私人商业户口同样已受限制,惟壹传媒的公司户口未有被关闭。
根据国安法第43条,保安局如怀疑某财产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财产,可在律政司司长的申请下将相关财产冻结、限制、没收及充公。第43条实施细则中列明,因干犯国安罪行而收受的款项或酬赏,即属从该项罪行中获利,即使该行为在附表生效前进行。而“罪行相关财产”定义适用于香港以外地方的财产。
在国安法下,保安局如有合理理由怀疑某财产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财产,可在律政司司长的申请下,命令将罪行相关财产冻结、限制、没收及充公。根据实施细则,“罪行相关财产” 包括以下两点:
1.任何干犯或企图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或任何参与或协助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人士的财产;
2.任何拟用于或曾用于资助或以其他方式协助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财产。
目前未悉香港当局是否根据上述国安法要求汇丰银行冻结壹传媒高层的户口,倘若属实,这将会是国安法在香港生效两个月来,当局首次动用相关的条例。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