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祥二审判决书(网络图片)
“共匪”到底是谁?安徽省池州市中级法院早前在一桩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做出明确指认,令民间啧啧称奇,该案因此一直被网民乐道。
池州市东至县男子张志祥因为在微信群组里发表“文明社会,暴政的共匪不会长期存在”等言论,被东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张志祥于今年1月就此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
在庭审中,张志祥辩称自己说的“共匪”是指“花旗国共和党”,称花旗人“支持港独、乱我中华和想要实现世界霸权”,所以是“共匪”,而非中共。但池州市中级法院判定其辩解“与事实不符”,维持处罚。张志祥不服一审结果,遂上诉。法庭仍认为,张志祥辩词中指“现任美国总统共和党领袖特朗普政府支持‘港独’分子,与本国政党政府无关”的说法“与事实不符”,“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裁定维持原判。
中国裁判文书网6月公布此案文档,结果被民间引为笑谈。网民认为,一来中共法院亲自鉴定“共匪”一词舍我其谁,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二来法院还驳斥了“花旗国特朗普政府支持港独”的说法,承认这一指控“与事实不符”,并白纸黑字写在判决书上,实在是妙哉:“从东至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到池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和二审结果来看,他们均认定张志祥辩称共匪是美国共和党政府纯属诉讼技巧,共匪就是中国共产党,绝对没错。”“法院:除了中共谁也不配叫共匪。”“法院:别以为我不知道谁是匪!”“快了,快了,我们有了和前苏联一模一样的笑话了。说明赤匪也快完蛋了。”
来源:希望之声
原文链接:一桩奇案!安徽法院自认为“共匪” - 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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