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休士顿总领事馆关闭后,联邦调查局(FBI)开始在当地华裔社区寻找”间谍”证据,已有多家华人遭敲门询问,休士顿亚裔律师协会(Asian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of Houston)日前举行线上研讨会,多名律师表示遇到此类情况,不要与FBI正面交谈,应直接回覆对方”请找我的律师”,切记不要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对话,就算只回答一个”不”(No)也可能导致自己陷入牢狱之灾。
律师金安迪(Andy Kim)表示,如今美国严控与中国有关的间谍活动及相关犯罪,一旦案件与中国相关,执法机构就会加强执行力度,从1996年经济间谍法案(Economic Espionage Act)开始实施起至2008年,遭诉比例最大的人群来自西方国家,占72%,华人仅占17%,而从2009年2015年,遭诉华人比例则达到52%,若再加上其他亚裔族裔,遭诉群体中亚裔占到三分之二。
在最终没有被証实犯有间谍罪的人中,拥有西方姓名者占10.7%,而拥有中文姓名者则占21.3%,可见被指控但实际上无辜的华裔比例远高于其他族裔。
金安迪说,在FBI或警察登门时,所有人都有权保持沈默并寻求律师帮助,如果对方说”如果你没有准备好我们可以约时间再谈”时,也不必听从对方要求而预约下一次会议。
他强调,任何错误回答都可能导致当事人被起诉,就算回答只是个”不”,只要答案有误,就可能因”虚假陈述”罪被起诉,最高可能坐牢五年。
如果当事人决定说话,那么有可能会陷入FBI和警方的陷阱,对方可能会说”我们不是在调查您,只是想帮助您和您的家人”,这时候他们很可能已经知道问题的答案,而当事人任何与事实不符的回答都会导致自己被起诉,有时当事人可能在刚开始是无辜的,却在对话中犯了虚假陈述罪,由于检察官有”制造犯罪”(manufacture crime)的权利,那么当事人也会被起诉。
金安迪举例,如果FBI来敲门时问”我们只是想问您几个问题,您见过李先生吗?”而当事人若回答”不(No),请和我的律师谈。”而实际上自己曾在聚会上见过李先生,两人算不上朋友,李先生出售钢材,不是罪犯也没有为领馆工作,但只因为当事人知道李先生,却回答了”No”,那就是犯了虚假陈述罪。
此外,一些华裔在工作场所认为认为很正常的行为,也很可能触犯美国法律,如赠送礼物给身为”外国官员”的商业伙伴是违反了”美国反海外贪腐法”(U.S.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且在美国工作场所的电子邮件不属于私人,如果FBI希望调查个人电邮,他们有权要求雇主提交雇员的工作电邮内容。
此前曾担任地方检察官的德州州议员吴元之(Gene Wu)表示,如果自己没有向警局或相关部门打电话,那么应对FBI或其他执法部门上门问话时,最好的回应就是”我还没准备好讲话,请找到我的律师后再谈。”他认为如今美中关系紧张,若认为自己有被政府部门质询的风险,那么就要谨慎对待日常生活中的每一段谈话,”可以将你进行的每一段谈话当作它在被录音来对待。”
金安迪并补充,当事人面对FBI,不必解释为什么不想说话,可以拿了对方名片后就关门;如果当事人想讲话,也不必立即开口,可以先拿对方名片,之后再与他们联系约时间,并尽快约好律师保证交谈时律师在场,在谈话过程中一定要做到百分之百真实,即便对方只是问了一个自己不想回答的问题,也有权随时结束对话。
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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