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9日星期三

叫「五大要求 缺一不可」等口号成谭得志煽动罪证 有议员斥属文字狱 忧市民不能幸免

譚得志9月6日時被國安處警員帶走,以港人常叫口號作檢控罪證
譚得志9月6日時被國安處警員帶走,以港人常叫口號作檢控罪證 © 网络

(来源:法广RFI 作者: 特约记者 麦燕庭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时代革命」、「五大要求 缺一不可」、「反抗」等口号,是港人在去年中起的反修例运动中常叫的口号,但警方昨天在庭上以此指控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涉嫌触犯发表煽动文字罪,认为有关口号引发针对政府或警队的仇恨。法庭将案押后到11月再审,以便警方搜证,但拒绝被告,还柙候讯。

刚自行停止立法会工作的人民力量主席陈志全,昨(8日)午到法庭旁听后表示,警方以在《人权法》订定前的时代恶法来提控,是以言入罪及,而所指口号是港人经常叫喊的,若这样便要面临刑事检控,那末,市民、评论员以至政治人物均不能幸免。

不过,特首林郑月娥响应传媒查询时表示,任何人违法,执法部门均会采取行动,与无关。她又说,批评特首肯定不会违反法律上限制言论自由的人权公约标准,呼吁市民放心。

谭得志(昵称「快必」)周日遭警方国安处,扣押三天后,昨(8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除原先的发表煽动文字罪之外,加入一项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据了解,最后一项控罪涉及他今年3月在商场外向一名女子大叫「返大陆啦!大陆喱」。

律政司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在庭上表示,发表煽动文字罪涉及三个层面,包括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港府或激起对政府的叛离、引起本港居民之间的不满或叛离,以及怂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而被告摆设街站期间曾发表「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口号,指被告蓄意鼓励公众叫喊上述口号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引发针对港府和警队的憎恨,以及贬损香港和中国政府。

控方以谭得志由今年3月至7月的五次街站的情况控告他五项发表煽动文字罪,但检控文件则罗列了他由今年1月17日至8月23日在各区摆设街站、举行网台节目,以至在塞拉利昂游览期间提及的口号和次数,依次是「光复香港时代革命」(389次)、「黑警死全家」(324次)、「五大要求缺一不可」(321次)、「7.21 唔见人 8.31打死人 10.1枪杀人」(154次)、「打倒共产党」(34次)、「没有暴徒只有暴政」(18次)、「解散警队刻不容缓」(14次),以及「反抗」(5次)。

控方在回应裁判官查问时指出,从媒体片段所见,谭得志在7月4日的旺角街站曾提及「现在搞不到大游行,掟汽油弹成本高,我哋做嘅时候都要小心啲啦,唔系话唔做啦,乜嘢都要做啦」,指街站吸引约30人围观,认为谭当时主张以暴力或不法行为抵抗政府。

辩方则表示,该段话前后有语境,整段话都不是煽惑他人犯罪,而控方没有播放原始网上片段,容易造成误解。律师又辩驳说,控告谭的发表煽动文字罪,属回归前的法例,而《基本法》第27条保障本港居民享有言论和发表意见的自由,而被告只是行使言论自由发表对政府的不满,质疑控罪「经不起人权方面的考验」。

安卓翻墙APPWindows翻墙:ChromeGo
AD:搬瓦工官方翻墙服务Just My Socks,不怕被墙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