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联合国多名人权专家向中国发表联署信,指港区国安法不少条文定义不够精准,可能严重侵害某些基本人权,特别是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亦会损害法官和律师的独立性,忧虑当局会利用国安法起诉香港的政治人士。人权专家促请中国政府检讨该法例,并阐释当局如何确保国安法执行时符合国际人权公约。
联合国反恐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特别报告员奥兰(Fionnuala Ni Aolain)连同六名不同领域的联合国专家本月1日致函中国政府,并表明会在48小时后的今天,在联合国人权办公室网页公开。
七位专家在14页的公开信中首先指出,关注港区国安法不符合国际法下中国承担的法律义务,尤其是相关立法「在关键部份欠缺精准,侵害某些基本权利」,而且未必能符合国际法对法例必须是社会所需、合乎比例及一视同仁(non-discrimination)的门坎。
专家指出,虽然港区国安法订明会保障港人因两条国际人权公约享有的人权,但实际上可能会严重挑战港人的基本人权及其保障机制。公开联署信特别关注法例中有关恐怖主义和分裂国家等多项控罪的定义过于宽泛,会削弱港人的表达自由、和平集会及整体法治,亦会对公民社会的作用发生负面影响,忧虑香港捍卫人权人士日后要面对更多风险,因为他们发起的很多合法活动在国安法下都会被视为非法。
联署信又指出,新法容许港府把被告送往中国受审,可能影响港府络予被告公平审讯的责任,而国安法超然于香港法例和中国人大常委会拥有新法解释权的条文,亦绕过司法人员对法例和行为是否符合公约作出独立评估的要求,这似乎正在损害香港法官和律师的独立性。
联署信向中国政府提出六项要求,包括解释港区国安法如何符合人权公约8条条文的规定,并提出如何弥补新法不符国际人权公约的缺陷;以及解释如何计划执行港版国安法下的「域外管辖权」。专家要求中国政府检视新法,并重新考虑如何令新法符合国际人权公约要求。
部分联署专家早前曾就新法未能符合联合国相关决议的定义要求中国政府解释,但当局至今未有响应,七位专家在联署信中对此表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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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被指破坏一国两制,损害人权,但港府和中国政府予以否认。但在新法生效两个月以来,警方已检控超过廿人,全部是传媒、泛民议员和社运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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