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甄树基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由香港纪录片工作者执导电影《理大围城》原定21晚起一连三日于香港艺术中心古天乐电影院上映,但港府在上映前两小时突然评为三级电影,未满18岁观众不能入场观看,需要退票。推广香港独立电影的组织“影意志影院”21日在面书上发文指,《理大围城》以及《占领立法会》屡遭香港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为难(见图),甚至被要求在片首加上警告字句。
电影《理大围城》及《占领立法会》原定21日起至23日晚上7时45分在艺术中心古天乐电影院上映,三场放映会已全部满座。
“影意志影院”发文指《理大围城》及《占领立法会》屡遭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为难,包括要求在片首加上声明,其中《占领立法会》需加上:“影片纪录2019年7月1日立法会综合大楼受到示威冲击的严重事件,当中有部份描述或行为,根据现行法例可能会构成刑事罪行。”另《理大围城》则要加上:“影片纪录2019年11月在香港理工大学及周边地点发生的严重事件,当中有部份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罪行。影片部份内容或评论亦可能未获证实或有误导成份。”否则电影或放映无期。
“影意志”批评该处的做法,但为令电影可顺利放映,惟有暂时被迫接受条件,但会继续上诉。
影意志发表的声明如下:
香港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处要求《占领立法会》及《理大围城》片首加上声明,我们要澄清这声明并非创作人的意愿。
《占领立法会》及《理大围城》一直为外界争议度非常高的电影,导演团队一直为真实纪录各社会运动而不惜冒着各种风险,电影带来的回响及反应大家有目共睹。
但香港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处(简称电检处)却利用各种手段,逼使导演们需要作出非本人意愿的声明!如果不跟从指引,电检处便可以利用行政手段令放映无法进行!
影意志表示强烈不满电检处以下行为:
1.以保障各方为由,实属保障自己之实来强逼修改影片、2.要求影片开首作出声明,但不愿表明此为电检处要求、3.以不知明原因推翻由电检处发出的证明书、4.未能按时发出证明书,并将责任推卸于申请者。
影意志表示,今年7月中旬为旧版本影片申请电检证明书,到了8月7日,即国安法生效约一个月后,影意志首次收到电检处通知,表示需要在电影片头加入由电检处发出之警告字眼。影意志清楚表示此字句并不是出自导演团队意愿,并不会修改影片。电检处表示,若不跟从指引,有机会令行政程序时间增加。
影意志于是在9月3日重新递交申请,并于新版本影片中加入电检处要求之字句,及标明此字句为电检处要求。9月8日影意志收到电检处通知,表示影片开首有不属于此影片之告示字眼,要求删改。影意志表示此要求不合理,电检处不能在未执行检视工作前便要求申请者进行更改;但对方亦一贯作风,以会引致检视工作延误等为由而要求进行修改。影意志只好立即按电检处要求递交新版本。
然而到了9月15日,当影意志致电查询电检进度时,对方则回应未能于本星期批核证明书。影意志表明早于9月3日已递交申请,理应9月17日收到证明书;电检处解释因为9月11日才正式收到更新版本影片,当作9月14日才正式开始工作,故最快只能于9月21日发出证明书。(影意志:申请表已列明9月3日为申请日期,但因为电检处内部审查缓慢而将责任推卸。)
电检处在9月18日下午6时办公时间已过后,才通知影意志需在片头加上其提供的告示字句,并于9月21日当日交回新版本,否则未能于放映当日发出证明书;影意志重新要求要标示电检处是发出告示者,并且需于放映当日收到证明书。电检处回覆,告示并不能标明是电检处发出,并且只能按照他们要求作出更改。
同时,影意志被告知原有旧版本的电检证明书不能使用,因为新旧版本不可同时拥有两张证明书(影意志不明所以,但对方亦无法列出清晰原因)
到了9月21日电影放映前两小时,影意志才收到电检处发出的证明书,而《理大围城》被评为第三级级,需作出退票手续。
影意志表示,为了能顺利放映,愿意暂时接受此条件,但一定会继续提出上诉,并澄清电影的告示声明非导演及电影制作者的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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