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香港湾仔会展中心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庆祝活动上,中国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骆惠宁发表讲话称,”面对日益严峻复杂的国际局势,香港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伟大祖国的肩膀,比任何时候都应该强调对国家的责任担当。”他强调:”坚守一国底线,才有两制空间;不守一国之本,就没有两制之利。身为中国人,爱国不是一种选择,而是一种义务,更是一条正道。”
骆惠宁这番有关”爱国义务”的讲话,在社交媒体引发激烈讨论。很多网友对这项突如其来的义务似乎并不认同。”郑若舜[email protected]“发表推文写道:”爱国从来不是一项义务,一个公民的最基本的义务是争取、守护自身的人权,推己及人就是守护民权,在这个过程中你才能避免专制者侵害自己的人权和公民的民权。守护民权的过程中,你就已经把国爱了,这样国家才能抵御外敌。如果一国不提倡大家热爱人权守护民权,却把爱国喊的震天响,这不是本末倒置是什么。”另一位署名@doodu的网友写道:”爱国是义务的说法太夸张,从百度拷贝过来一段:爱是一种感情,没人能强迫谁爱谁,法律也不可能把爱规定为一种义务,这不符合客观常理。中联办请勿用力过猛,懂得过犹不及吗?蠢!”
《明报》发表题为《假如爱国是义务》的署名文章写道:”去年的国庆日,全港因反送中而爆发大规模冲突。今年的国庆日,在港区国安法实施的阴影下,就算对港府有多大的不满,抗争者相信也很难再挑起甚么风浪。国庆日,理应是庆祝一个国家的成立的大日子,然而对大部分香港人来说,却难以因国庆日感受到极澎湃的爱国情怀。对自己坦白点,你有因国庆日而动容吗?有感念共产党先烈们艰苦创党建国的辛劳吗?”作者回顾了2008年北京奥运期间香港民众中激起的爱国热情,但也不得不叹息道:”回首京奥,恍如隔世。或许港人的爱国情怀,永远也不会回到12年前的高峰,就算口说爱国,也只是看钱份上的利益性爱国,又或是屈服于胁逼之下的恐惧性爱国。义务和权利,从来是双向的;若果爱国是义务,人民享有的权利是甚么?当集会、游行、发表反对声音的权利亦逐渐失去,甚至连拥有免于恐惧的自由的权利亦失去,谈何义务?”
正如明报作者写得那样,当问题大到激发矛盾,而又不尝试化解,就只会”伤害人们的感情”。香港媒体今年六月发布的一项民调显示,港人对”中国人”的认同感已经下降至多年来的最低点。香港民意研究所今年6月1日至4日以随机抽样电话访问方式问讯了1002名香港居民。排在”香港人”之后的是”亚洲人”,其身份认同感为7.8分,”世界公民”身份认同感为6.9分,”中华民族一分子”为6.2分,””中国人”为5.7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为4.9分。其中,”中华民族一分子”的得分是2007年以来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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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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