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8日星期六

传媒告传媒:黎智英告《大公报》诽谤兼索偿

大公報6月一份頭版報道,被指誹謗黎智英可能潛逃,遭黎興訟禁制及索償
大公報6月一份頭版報道,被指誹謗可能潛逃,遭黎興訟禁制及索償 © 法广 /麥燕庭製圖

(来源:法广RFI 作者: 特约记者 麦燕庭 ,文章内容不知真假,也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创办人黎智英要求撤回针对他的性图文不果后,前(26日)天入禀高等,要求法庭颁发禁令,禁止《》再诽谤他,并要求对方赔偿和刊登道歉声明。黎智英表示,不希望有人以相关假消息藉香港陷害他。

根据入禀状,涉事的是《大公报》本年6月25日一篇标题为《乱港头目谋「着草」 路线曝光 收费100万》的文章及其他图文,内容诽谤原告黎智英,包括捏造黎计划弃保潜逃离港,损害其声誉,刊登前未有就文章内容向黎核实。入禀状指出,《大公报》发布涉案文章时,已是黎智英获得律政司就若干刑事案件批出保释14日后,保释事宜当时已不再是新闻。另外,黎指该报对他有敌意,经常以「汉奸」及「肥佬黎」等侮辱性及贬低其身分的绰号来称呼原告,故此入禀叫停有关诽谤行为。

本台翻查报道,当日《大公报》以整份头版报道入禀状提及的「调查报道」,而该篇头版头条报道未有点名黎智英,只是说有「乱港分子」打探潜逃路线,有「*仔」(即)问价。不过,配图则刊登黎智英等「嫌疑人」的照片。而真正提及黎智英名字的,是头版底部一篇题为《陌生年轻人「安全屋」踩线》的报道,当中指,「黎智英,已多次向法庭申请离港保释,不获批准,黎逃避刑责『着草』(按,即逃亡)之心昭然若揭」。

黎智英接受壹传媒的《》访问时直指《大公报》乱讲和污蔑他,不能让该报继续诽谤他,否则执法部门随时会利用这些假信息作为指控他触犯香港国安法的「证据」去「搞」他,情况会更严重。另外,他亦怕谎言讲多了也会有人相信,影响其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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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于7月3日曾向《大公报》发律师信,要求对方撤回诽谤的文章、承诺不发布同类诽谤内容、刊登道歉声明和作出赔偿,首被告于同月22日回复,否认指控和拒绝原告的要求。据了解,原告兴讼对象之一的次被告 – 《大公报》总编辑贾西平,已于2017年退休,故此未对黎智英的要求作出响应,星岛集团旗下不同报章的专栏攻指黎智英「告错人」,而《苹果日报》的报道则指,根据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资料,《大公报》自2009年将贾西平注册为编辑后,一直未有更改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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