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

12港人案两被控组织越境8人被控越境两未成年另处理

李宇軒妹妹(左一)日前亦有到鹽田對岸放氣球請願,小圖(右上角)為李的家書
李宇軒妹妹(左一)日前亦有到鹽田對岸放氣球請願,小圖(右上角)為李的家書 © 12關注組臉書圖片

(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甄树基 ,文章内容不知真假,也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涉嫌坐船前往台湾而误闯大陆水域被捕的12港人,在盐田派出所被扣116日之后,终于在昨(16日)获悉身犯何罪。盐田区人民通报12逃犯案的最新进展,其中两人邓棨然、乔映瑜被控涉嫌组织他人罪;其余八人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八人被控涉嫌偷越边境罪,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对本案另外两名未成年犯罪,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择日举行不公开听证,并依法作出决定。

“12 港人”16日晚上于facebook发文批评,12港人被扣116日期间当局一直拒绝家属委托律师的会面及辩护要求,无法相信由当局指定的“官派律师”会在审讯期间以当事人利益为首要,担心“官派律师”会唯官方之命是从,作出不利于 12 港人的辩护。

关注组又指,家属有意前往深圳旁听案件,但开庭日期仍未公开,忧虑在 14 日的隔离规定下,待庭审日期宣布时未能赶及。

关注组要求,深圳当局应向属提供起诉书,由家属委托律师面见及代表 12 港人,及参与其辩护过程;又要求法院公开审讯此案,及提早通知家属有关审讯日期,在毋须隔离 14 日的情况下,让家属入境深圳到法庭旁听。

议员涂谨申告诉立场新闻,被捕人不能按内地法律自由选择律师,难以相信其后法律程序获公正对待,“连按法律办事也做不到,更不要说实践法治。”他又指,大陆当局在没有香港法律基础下,促使被捕人隔空招认在香港受指称的罪行,无视基本法下在香港应享有的公平审讯权利,难以令人相信被捕人可获公正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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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又指,对本案另外 2 名未成年嫌疑人,即黄临福(16 岁)及廖子文(17 岁),将择日举行不公开听证,并依法作出决定。通报未有提及被起诉 10 人的正式聆讯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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