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甄树基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香港法律援助处的使命是确保所有合理理据提出法律诉讼或抗辩的人,不会因欠缺经济能力而没法寻求公义。但这并不妨碍法援处为了凸显政治正确而未审先判,拒绝在去年反修例街头冲突中一名被警察开枪打中左胸的18岁中五学生的法援申请。
学生曾志健去年10月1日在荃湾遭警员实弹枪伤,事后被控一项暴动罪及两项袭警罪。曾志健至今仍未就控罪答辩,但他有意向开枪警展开民事索偿,并尝试申请法援。惟据法援署回覆曾志健信件,署方称警方向曾志健的身体开枪“合理”,拒绝其申请。曾志健认为决定涉政治因素,感失望及愤怒。法援署回覆传媒查询时称“不能就任何个案提供资料”。
曾志健是香港1997年主权移交后,警察以实弹击中示威者的首例。据了解,曾志健将提出上诉。根据法援署回覆,申请人可向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提出上诉。
前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在面书贴出该封法援署于上月16日发出的信件,指属署方拒绝曾志健法援申请的信件,当中列明拒绝理由,包括指申请人“未能证明你有合理理由提出诉讼”,又称在考虑了所有证据后,“本署认为警方于相关时间向你所使用的武力是合理的”。
曾志健透过第三者回应苹果日报的查询,他称对于法援署不批准其法援申请感失望和愤怒,又称自己申请法援与署方拒绝申请相隔的时间很短,故认为署方拒绝批出法援的做法明显地涉及政治因素 ,不然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决断拒绝申请。
对于警方向他使用的武力是否合理,他称:“当然觉得绝对不合理,我十分不满他们使用这理据。”他又称,令他更愤怒的是案件还未开始审讯,法援处已自行定夺警方向他使用的武力合理。他重申:“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件事对我的伤害。”
去年10月1日港九各地均有反修例示威活动,根据香港大学学生会校园电视在现场的录影显示,曾志健被多名防暴警员以极近距离行刑式开枪射击,实弹击中其左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