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

“肃AB团”事件:毛以暴力维护领导权威

作者: 高华

毛泽东用流血的超常规手段解决党内纷争,究竟要达到什么目标?一言以蔽之,毛要做苏区的列宁,由于此时毛尚未成为中国党的列宁,不具号令全党的法理权威,他才不惜采用极端手段镇压党内的反侧。在毛掌权后,确实已不在党内再搞“打AB团”一类的肉体消灭。真正的原因乃是毛泽东已实际控制了中共,他已有了号令全党的合法性,已不再需用极端手段来维护自己的领袖权威。

1931年11月7日,瑞金,苏区中央局部分委员合影,右二为时任中央局代理书记的毛泽东。

距今69年前(本文发表于1999年——编注),一场大规模的恐怖浪潮席卷中共领导的江西苏区。在一轮名曰“肃AB团”的大清洗中,几千名官兵和根据地内的党团员及普通群众惨遭杀害[1]。干此事的并非中共的死敌——蒋介石和国民党,而是根据地的中共党组织和由毛泽东亲自指挥的红一方面军总前委。这段史实以后随着毛泽东在中共党 大陆位的上升被完全改写。直至80-90年代,在撇开毛的个人责任的前提下,当年这场事件的大致轮廓才初步显现,但仍有许多晦暗不明之处。本文所要研究的是:毛泽东为何要在红军和根据地内发起“打AB团”?毛为大清洗寻找的依据是什么?大恐怖与建立新社会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毛在掌握中共实权后不再采用“打AB团”的方式解决党内矛盾?

事件的起因:以暴力维护领导权威

毛泽东在共产革命运动中声誉鹊起始于1927年国共分裂后,最先走上武装反抗国民党的道路,从此成为中共武装革命的著名领导人。在这之前,毛虽是中共建党元老之一,但是在1921-27年,党的声光全被陈独秀等所占,尽管毛被公认为农运专家,然而还是属于年轻一辈,对党的决策不起任何主导作用。

国共分家,中共潜入地下,革命的中心地带逐渐从城巿转向农村,党的斗争形式、组织构成和党的性格均发生了深刻变化。由于中共已从合法政党转变为秘密政党,列宁主义党的民主集中制已完全制度化,中共中央作为领导中国革命的司令部的权威也基本确立,由此中共开始了军事共产革命阶段。

进入军事共产革命阶段的主要标志在于1927年后,中共破天荒地有了自己控制的地盘——红色区域,从此中共可以在这些地域公开推行自己改造中国的革命政纲,这是中共自成立以来从未遭遇过的新情况,毛泽东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崭露头角、声名大振,使党的声光逐渐聚于其身。

毛泽东无疑为中共革命立下最大的功勋,他在江西农村的努力及其实践为中共开辟了一条新路。但是在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毛只是党领导下的武装同志,必须接受来自上海的中共中央的领导,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毛不仅不是党的名正言顺的领袖,甚至在江西苏区,毛的个人权威也还未彻底巩固。

毛泽东在中共党内是靠熟悉农村和农民情况、善于领导军事斗争起家的,然而中国现代革命与历代农民战争有一个重大区别,即反抗国民党的武装革命是受直接领导的。党为武装革命提供了意识形态的义理系统,并拥有对这套义理系统的充分解释权。党还为武装革命提供组织框架和干部来源,党不仅有建立革命武装的发号施令权,也有任命干部、调动干部的组织指挥权。尽管毛在创建红军、开辟红色根据地方面功劳盖世,但他仍受到党的制约。

1927-29年,毛泽东在江西辛勤开拓,对受制于上海中央虽多有不满,但基本上对中央持顺从的态度。毛在理论方面虽不时有越轨之举,但其言论大致均在中共中央意识形态的框架之内。毛在组织关系上,也未有明显的越权行为。毛经常向上级党委和中共中央书面汇报根据地的斗争情况。

中共中央是以颇为欣赏的态度看待毛泽东在江西创造的这番事业的。1928年中共在莫斯科召开六大,在毛未出席的情况下,将毛选入中央委员会。总的来说,上海中央对毛的活动,包括毛在江西红军中的领导地位是乐观其成的,尤其在1929年发生的朱德与毛泽东的争论中,中央表态明确支持毛,促成了毛在江西苏区领导地位的确立。

1929年古田会议后,毛泽东在江西苏区的权威已经初步形成,促成毛领导权威形成的两个最重要条件都已具备:一、中共中央对毛的明确支持为毛的权威提供了法理基础;二、毛的事功突出,在他的领导下,根据地地盘扩大,人口增加。一度与毛意见相左的朱德,因军事失利,威望有所损失,毛的军事成功则为毛的权威提供了事实基础。作为毛领导权威的具体体现,1930年,毛担任了红一方面军总政委和总前委书记,在统一的苏区党领导机构尚未建立的形势下,毛所领导的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成为江西苏区最高领导机构。在战争环境下,军队是维系苏区存在的最重要的柱石,军—党—苏维埃政权,已实现高度的一体化,毛于是成为江西根据地的最高领导,上海中央的指示只有通过毛才得以在苏区贯彻。毛所具有的这种特殊地位,使其获得了很大自由——毛从此拥有对中央指示的灵活解释权,毛完全可以把自己的意见与中央的意见合而为一,以中央的名义强制推行。然而毛毕竟不是中共中央,在苏区内部仍有部分红军和党组织援引中共中央来消极对抗毛的新权威。

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是中共武装革命的草创年代,一时豪雄四起,在反抗国民党的大目标下,革命阵营内部的矛盾被暂时掩盖。但根据地内,外来干部与本地干部的矛盾、留苏干部与国内干部的矛盾、知识份子干部与农民出身的干部的矛盾仍然存在,使之可以凝聚的唯一力量来自于中共中央的权威,包括中央提供的意识形态义理系统的理论权威。只是此时的中共中央远离乡村,城巿中央对根据地的领导必须通过毛泽东来体现,因此,毛个人的识见、智慧、人格因素和作风态度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毛是江西苏区所有武装同志中最具政治眼光、意志最为刚强的,且最善用兵打仗,但其人作风专断,使许多军中同志对其“敬而畏之”[2]。在1929年的朱、毛纷争中,朱德因其为人宽厚、作风民主,得到红四军(红一方面军前身)多数干部的同情和支持。1929年7月陈毅赴上海汇报请示中央对朱、毛纷争的意见,中共中央明确表态支持毛。陈毅返赣后,亲自请毛出山,朱德、陈毅为忠诚的共产党员,一切服从中央,重新理顺了与毛的关系,使红四军内部的分歧和矛盾得以化解。但是,毛与赣西南地方红军和党组织的分歧却因各种原因而尖锐化了。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发生了毛泽东“打AB团”的大清洗。这场事变的直接原因是,毛在江西苏区的权威刚刚建立,却遭到以李文林为首的赣西南地方红军和党组织的挑战,毛不能容忍在他鼻子底下有任何违抗自己权威与意志的有组织的反对力量,而不管这种反对力量是来自红军内部或是地方党组织。为了维护自己在根据地的权威,毛一举挣脱党道德和党伦理的约束,不惜采用极端手段镇压被他怀疑为异己力量的党内同志。

毛泽东用流血的超常规手段解决党内纷争,究竟要达到什么目标?一言以蔽之,毛要做江西苏区的列宁,由于此时毛尚未成为中国党的列宁,不具号令全党的法理权威,他才不惜采用极端手段镇压党内的反侧。

镇压“反革命”,何愧之有

将大规模的恐怖施之于党内和军内,与党道德和党伦理存在巨大冲突,如何解决这个矛盾?毛泽东自有办法。他声称:以李文林为首的赣西南党和红军已被机会主义和富农路线所控制,为了挽救革命,必须对之进行彻底改造,这样,毛的镇压就有了思想的旗帜。

李文林是知识份子出身的赣西南党与红军的创始人之一,与毛泽东及红四军的关系一度十分密切。但是到了1930年初,经历多次组合的江西地方红军和赣西南党团机构在若干问题上与毛泽东产生了意见分歧,和毛泽东的关系也日趋紧张。

赣西南方面与毛泽东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1)土改政策问题。赣西南方面主张执行中共六大关于“没收豪绅地主土地”的决定,反对毛泽东提出的“没收一切土地”的主张。(2)军队及地方党机构的归属及人员配置问题。1929年11月底,毛泽东提出合并赣西、湘赣边界两特委,成立新的赣西特委,毛并决定将李文林领导的红二、四团合并到彭德怀部另成立红六军。赣西南方面则认为此决定须经中共中央及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才能生效。1930年1月,毛泽东任命红四军干部刘士奇、曾山组成赣西特委作为领导赣西南等地的最高机构,但是却受到赣西南方面的抵制。

为了解决与赣西南地方红军、党团机构的矛盾,毛泽东于1930年2月6-9日,在赣西特委所在地吉安县陂头村召开了由红四军前委和赣西南方面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江汉波也以中共江西省委巡视员身份参加会议,刘士奇等作为助手配合毛泽东组织了这次会议。

在“二.七”会议上,两个月前经中共中央批准恢复了对红四军领导权的毛泽东,在刘士奇、曾山的帮助下,发动了一场对赣西南地方红军和党团机构负责人的激烈斗争,这场斗争为日后掀起“肃AB团”运动埋下了火种。

毛泽东等列举的赣西南地方红军和党团机构负责人的“严重政治错误”主要有两项:(1)毛等批评赣西南负责人江汉波、李文林提出的仅“没收豪绅地主土地”的主张,是“完全走向农村资产阶级(富农)的路线”,指出“由此发展下去势必根本取消工人阶级争取农民的策略,走上托拉茨基陈独秀的道路,根本取消土地革命全部”。(2)毛等指责江汉波等用“非政治的琐碎话,煽动同志反对正确路线的党的领袖”[3]——这里所提到的“党的领袖”,是指毛泽东派任赣西特委书记的刘士奇。

由毛泽东主持的“二.七”会议将赣西南方面的负责人扣上“富农份子”的帽子,宣布开除江汉波的党籍,李文林被调离出主力部队,转任地方工作。2月16日,由毛任书记的红四军总前委发出《前委通告第一号》,正式宣布开展“肃清地主富农”的斗争,通告指出[4]:赣西南党内有一严重的危机,即地主富农充塞党的各级地方指导机关,党的政策完全是机会主义的政策,若不彻底肃清,不但不能执行党的伟大的政治任务,而且革命根本要遭失败。联席会议号召党内革命同志起来,打倒机会主义的政治领导,开除地主富农出党,使党迅速的布尔塞维克化。

“打倒机会主义领导”在此前还是一个党内斗争的概念,这个1927年“八.七会议”前后始出现的概念,也只是宣布改变陈独秀的路线并中止其在中央的领导职务。在这之后,中共虽已愈益强调思想统一,但党内还保留了若干大革命时期民主传统的痕迹。依那时的党道德和党伦理,不同意见仍可在党内争论,中共中央或莫斯科共产国际总部则拥有最终裁判权,未闻有将持不同意见的党内同志予以肉体消灭的事例,但是到了1930年,毛却将“打倒机会主义领导”与肉体消灭结合起来。

将一个党内斗争的概念转变成一个对敌斗争的概念,这中间需要过渡和转换,毛泽东轻而易举就找到了这个中介环节。他宣布,党内机会主义领导本身就是地富反革命份子,从而将对敌斗争的口号——打倒国民党、消灭地富反革命,与党内斗争的概念“打倒机会主义领导”顺利地衔接起来,一举获得了镇压的正当性,所谓镇压有据,消灭有理。1930年春,在苏区内已流传国民党“AB团”进行破坏,其组织已被陆续破获的消息,根据地的对敌警惕气氛空前高涨,在这样的形势下,毛完全可以用“镇压反革命”来要求红军和根据地的党组织、苏维埃政权全力支持和服从镇压“AB团”的政策。

1930年“二.七”会议后,革命恐怖的气氛在江西苏区已逐渐形成。赣西南特委在书记刘士奇的领导下,遵照红四军前委《第一号通告》的精神,率先发动“肃AB团”的宣传攻势。6月25日,中共赣西南特委西路行委印发了《反改组派AB团宣传大纲》,命令各级组织:如发现群众中有动摇表现不好的份子,应捉拿交苏(维埃)政府究办,凡出来生疏的经过赤色区域必须严格检查,如有嫌疑应即拘捕交苏维埃政府,赤色区域内的民众流通应持所属苏维埃通行条子。

工农群众只有阶级之分,不要顾至亲戚朋友关系,凡是来到自己家里或发现其他地方有行动不对的人不论亲戚朋友,应报告苏维埃拿办。

《大纲》同时号召“实行赤色清乡”和“赤色恐怖”以“肃清红旗下的奸细”:“现在各级苏维埃应加紧肃清反革命的工作,捕杀豪绅地主反动富农份子以示警戒,但是杀人要有反动事实可证,严禁误杀。”[5]这份《大纲》虽然提到杀人要有证据,严禁误杀,但是恐怖大门一经打开,事态很快就失去控制。

1930年7、8月间,“肃AB团”迅速从基层清洗转移到上级机关。8月,李文林出任根据李立三攻打大命令而新成立的江西省行动委员会书记。在“打AB团”的积极性方面,李文林并不输于前任特委书记刘士奇,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赣西南特委在1930年9月24日印发的《紧急通告第20号——动员党员群众彻底肃清AB团》文件中宣布:“红旗社列宁青年社,赣西南政府,都有AB团的小组⋯⋯所有混入在党团特委的赣西南政府的AB团份子全部破获。并将各县区的组织通通供报出来了。”

这份《紧急通告》还详细规定了“肃AB团”的审讯方法和处决人犯的基本原则:“AB团非常阴险狡猾、奸诈强硬,非用最残酷拷打,决不肯招供出来,必须要用软硬兼施的办法,去继续不断的严形(刑)审问,忖度其说话的来源,找出线索,跟迹追问,主要的要使供出AB团组织,以期根本消灭。”

一经发现“AB团”份子,下一步就是枪毙。《紧急通告》要求[6]:对于首领当然采取非常手段处决,但须注意,在群众大会中由群众斩杀。⋯⋯富农小资产阶级以上和流氓地痞的AB团杀无赦。⋯⋯工农份子加入AB团有历史地位,而能力较活动的杀无赦。

赣西南特委厉行“肃AB团”,到了10月,在赣西南三万多共产党员中已“开除的地主富农有一千多人”(“二.七”会议要求把“党内代表富农份子不论其阶级如何及过去工作如何,无情的坚决的开除出党”),消灭了一千多“AB团”[7]。赣西南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的1/4被打成“AB团”,也大多被杀[8]。

在赣西南特委大张旗鼓“肃AB团”时,毛因忙于主持军中事务,并没有直接插手地方的“打AB团”,进入10月后,毛的态度发生转变。1930年10月14日,毛泽东在江西吉安县城给中共中央写了一封信,通报他对赣西南党的状况的看法及准备采取的措施。毛在这封信中继续发展了他在“二.七”会议期间对赣西南党团机构的基本观点,指出:近来赣西南党“呈一非常严重的危机,全党完全是富农路线领导,⋯⋯党团两特委机关、赣西南苏维埃政府、红军学校发现大批AB团份子,各级指导机关,无论内外多数为AB团富农所充塞领导机关”。毛申明,为“挽救这一危机”,决定进行一场以“打AB团”为号召的肃反运动,以对赣西南的党团机构“来一番根本改造”[9]。

毛泽东真的相信有如此多的“AB团”吗?答案是似信非信。1927年后,为生存而奋斗的中共,长期处在被封锁和剿杀的极端残酷的环境下,作为一种自卫反应,毛习惯对国民党的反共行为给予严重的估计,在诸如国民党向共产党区域派遣破坏特务,国民党利用“自首政策”胁迫中共人员充当特务等问题上,毛看得尤其严重。在激烈的国共斗争中,毛已形成一种思维定式:即对于国民党在共产党区域的活动,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若从“警惕性”方面而言,中共高级领导人当中未有超过毛泽东者。在另一方面,连李文林等人也大打“AB团”,毛就更没有理由不相信有大批“AB团”。

然而毛泽东又绝对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十分清楚,苏区不可能有如此多的“AB团”,既然恐怖闸门已开,正可顺势引导,将所有公开和潜在的反侧一并镇压下去,毛作出了一个惊人之举:在镇压李文林等赣西南领导人之前,率先在自己指挥的红一方面军(红一、三军团)进行大清洗,开展“打AB团”运动。

1930年10月,毛率红一方面军攻占吉安,旋又退出,毛并动员彭德怀在打下长沙后退出。毛的这些举措引起部分红军指战员不满,军中一时思想混乱。为了消除军中的不稳定情绪,毛在率军退出吉安后,于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在一方面军迅速发动“快速整军”——其主要内容就是在师、团、营、连、排成立肃反组织,捕杀军中地富出身的党员和牢骚不满份子。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在四万多红军中肃出4,400余名“AB团”份子[10],其中有“几十个总团长”(指“AB团”总团长),这些人都遭处决。

红一方面军内部的“打AB团”极为惨烈,地富或知识份子出身的党员、过去曾与毛意见相左的同志,人人自危,朝不保夕。黄克诚当时任红三军团第三师政委,该师组织科长、政务科长都被当作“AB团”被肃掉。宣传科长何笃才在大革命时期加入共产党,参加过南昌暴动,后随朱德上井冈山。只因何笃才在古田会议前的朱、毛争论中站在朱德一边,从此便不被毛重用,不久即被调出红一军团,在黄克诚手下当个宣传科长。何笃才与黄克诚交谊,“两人在一起无所不谈”。何笃才认为,毛泽东这个人了不起,论本事,还没有一个人能超过毛泽东,他的政治主张毫无疑问是最正确的。但毛的组织路线不对头,“毛泽东过于信用顺从自己的人,对持不同意见的人不能一视同仁,不及朱老总宽厚坦诚”。何笃才并举例说,一些品质很坏的人就是因为会顺从,受到毛的重用,被赋予很大的权力,干坏了事情也不被追究[11]。果其不然,这位聪颖过人、毫无过错的何笃才不久就被扣之以“AB团”的恶名遭到杀害。

毛泽东既然对自己直接率领的红一方面军也大开杀戒,那么对一贯与自己唱反调的赣西南地方红军就更不会有丝毫顾惜了。如前所述,李文林在“肃AB团”问题上态度十分坚决,但是到了1930年10月,随“肃AB团”中暴露出的乱打乱杀现象的日益严重,李文林的态度开始转趋冷静,10月底,省行委发出通告,批评“肃AB团”斗争中存在的简单化错误,强调对工农群众扩大自首范围,对捉拿老同志更要小心谨慎,如案情重大,则必须将人犯押往省行委肃反委员会审理,解除了县以下基层组织的处决权[12]。令人奇怪的是,当李文林的肃反狂热降温时,毛泽东却开始升温了。

1930年11月,毛泽东的“根本改造”的利刃终于刺向中共江西省行动委员会及其所辖的赣西南地方红军。此次行动更因李文林等坚持执行李立三中央的路线,反对弃攻南昌的主张而更加惨烈。

1930年5月,赣西南代表李文林赴上海参加由李立三主持的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会议,此次会议要求集中攻打大城巿,争取一省、数省的首先胜利。李文林返回后,于8月上旬主持召开了赣西南特委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部署贯彻李立三的精神。“二全会”不指名地指责了毛的一系列的观点和做法,撤销了拥护毛的主张、被毛派至赣西南特委任书记的刘士奇的职务,并建议上海中央开除其党籍。这一切惹起毛的极大愤怒,毛早已习惯以中央在江西苏区最高代表行事,岂能容忍有人在自己眼皮下以拥护中央为名反对自己[13]?此时毛尚不知“立三路线”这个词语,于是认定“二全会”是“AB团取消派”的会议。

1930年10月,红一方面军攻下吉安,在国民党地方当局的文件中发现了一张据称是李文林的地主父亲用真名签字的便条[14],虽然这张字条究竟内容如何已不得而知,然而将李文林与“AB团”联系在一起已经有了所谓证据。10月中旬和月底,李文林又在峡江会议和罗坊会议上公开反对毛提出的“诱敌深入”的军事作战方针,主张执行李立三有关攻打大城市的指示,与毛的冲突全面激化,由此毛认定李文林就是“AB团”首领。1930年底11月底,李文林在宁都县黄陂被拘押[15],紧接着一批与李文林有工作联系的人相继被捕。毛泽东根据犯人被刑讯后的口供,于1930年12月3日写信给改组后的江西省行委,认定段良弼(省行委常委,赣西南团特委书记)、李白芳(省行委秘书长)等为“AB团”份子,命令“捕捉李白芳等并严搜赣西南的反革命线索,给以全部扑灭”。毛在这封信中要求省行委接到此信后“务必会同李同志(即李韶九)立即执行扑灭反革命的任务,不可有丝毫的犹豫”,对“各县各区须大捉富农流氓动摇份子,并大批把他们杀戮。凡那些不捉不杀的区域,那个区域的党与政府必是AB团,就可以把那地方的负责人捉了讯办”[16]。

李韶九携着毛泽东指示信于12月3日前往富田,5日毛又派两位红军战士将第二封指示信送给已出发的李韶九和省行委。毛在信中指示彼等要从已被捉人的线索中“找得更重要的人”,为了督促贯彻两封信的指示,毛又派出总前委秘书长古柏赶往富田“协助肃反”。

12月7日下午,时任红一方面军总政治部秘书长兼肃反委员会主席的李韶九代表总前委,到达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所在地富田,向江西省苏维埃政府负责人面交了毛泽东的指示信,随即将省行委和红二十军八个主要领导人段良弼、李白芳、金万邦、周冕、谢汉昌、马铭等人予以逮捕。李韶九对这批同志施用了“打地雷公烧香火”等多种刑法,被打同志“皆体无完肤”、“手指折断,满身烧烂行动不得”。据当时资料记载,被害同志“哭声震天,不绝于耳,残酷严刑无所不用其极”。12月8日,李白芳、马铭、周冕的妻子来看被拘押中的丈夫,也被当作“AB团”抓起来,被施以严刑,“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烧身,烧阴户,用小刀割乳”[17]。在惨酷的刑讯下,段良弼供出李文林、金万邦、刘敌、周冕、马铭等“是AB团首领,并供出红军学校有大批AB团”。对于这次刑讯逼供,萧克将军在1982年曾回忆道,“即便过了半个世纪,也不能不令人惨然一叹。我们这些‘过来人’也觉不堪回首”[18]。

12月7日至12日晚,在短短的五天时间里,李韶九等坐镇富田,厉行肃反,抓出“AB团”120多名,要犯几十名,先后处决40余人[19],其中李韶九在未动身前往东固前亲自布置将25人处决。李韶九等的残酷行动终于引发1930年12月12日震惊苏区的“富田事变”。

富田事变的爆发,造成江西苏区内部的严重危机,对毛泽东的声誉损害极大,毛亲自出马,毫无愧怍,于1930年12月20日草写《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在这封答辩信中,毛坚持“肃AB团”均是有根有据的。他说:红军中“AB团”要犯的口供“多方证明省行委内安了江西AB团省总团部,段良弼、李白芳、谢汉昌为其首要”。毛认定段良弼等为“AB团”首犯乃是证据确凿,他说:“如果段、李、金、谢等,是忠实革命同志,纵令其一时受屈,总有洗冤的一天,为什么要乱供,陷害其他的同志呢?别人还可以乱供,段、李、谢这样负省行委及军政治部主任重责的,为什么可以呢?”[20]毛明知将段等定为“AB团”全靠刑讯逼供,却对刑讯逼供无只字批评,反而指责段等不能为革命一时受屈,而不能为革命受屈,就一定是心中有鬼。照毛的逻辑,只要段良弼等承认是“AB团”头子,即可证明彼等是货真价实的“AB团”——毛的这种逻辑和思维方式,成为日后极左的审干肃反的常规思路,是逼供信屡禁不绝的最重要思想根源。在这样的思路下,毛坚持“肃AB团”不仅无错,反而是对革命的巨大贡献。他说:“AB团已在红军中设置了AB团的总指挥、总司令、军师团长、五次定期暴动,制好了暴动旗,设不严厉扑灭,恐红军早已不存在了。”毛声称富田事变将“叛逆的原形完全现出来了”,号召对事变进行坚决镇压[21]。

毛泽东理直气壮乃是他认定自己就是红军和党的象征,毛就是根据地的中央,就是共产国际在中国的代表[22],反毛即是“AB团”,所杀的皆是反革命,何愧之有!在毛的眼里,只要目标崇高——扑灭“AB团”就是保卫革命,即使手段严厉一些,也无关紧要。在大恐怖中,总前委和毛的个人权威完全确立,毛就在大恐怖中成了江西苏区的列宁!

革命恐怖与纯化新社会

毛泽东放纵“打AB团”是否还有其他目的?换言之,毛是否另有企图,即通过大恐怖来重建根据地的新社会?

从各方面资料分析,在20年代以后,毛泽东已成为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的忠实信奉者,毛领导开辟江西革命根据地本身就含有创建无产阶级新社会的明显目的,而创建这样一个新社会的首要前提就是要将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依照这种思想逻辑,旧世界的代表和象征——地主豪绅及其依附于他们的知识份子,就必然成为革命的对象,于是为工农打天下就和消灭地主豪绅反革命成为一体两面的事情。

在毛泽东的领导下,1930年的赣南根据地有很大的发展,即将与闽西根据地连成一片,经过几年的经营,新社会的形貌已大致形成,其主要特征是,根据地内绝大多数地主都已逃亡或被清洗,但是为数尚多的富农及地富出身的共产党员仍在根据地内生活和工作。1930年后,新社会改造的主要目标集中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全力打击残余的地富份子及其子弟,包括清洗党内出身于地富家庭的知识份子党员。在“肃AB团”中,地富出身的党员首当其冲,成为被消灭的对象,即表明这种斗争所具有的“纯化”的性质。

在中共党内,毛泽东长期以反教条、反极左而闻名,并由此获得全党的拥戴。但是在30年代初,毛却并非如此,在某些方面,毛的极左与共产国际不相上下,这尤其体现在对待富农的方针上。

1929年,共产国际开始推行“反富农”的新方针,随即迅速传至中国,毛泽东在苏区积极贯彻并发展了共产国际这项“反富农”的方针。1930年6月,毛主持制订了《富农问题决议案》,虽然强调了“抽多补少,抽肥减瘦”的分田原则,但是在对待富农的问题上,毛的态度与共产国际的有关方针并无任何差别,甚至更为激烈。毛猛烈抨击富农,宣称“富农的剥削比较地主更加残酷”,“这个阶级自始至终是反革命的”。毛甚至还将打击的矛头指向那些未出租土地、也不雇工的富裕中农,指称他们是“第三种富农”,号召“坚决赞助群众没收他们的土地,废除他们的债务”。更有甚者,毛居然发明了“富农共产党员”的概念,把赞成中共六大“没收豪绅地主土地”的同志,一律视为“党内的富农成分”,要求将他们从党内“洗刷出来”,“无条件地开除富农及一切富农路线的人出党”[23]。

这样看来,毛泽东决意发起“肃AB团”确实包含多重目的,镇压赣西南红军和党组织不仅在于翦灭组织上的离心势力,同时也是为了先行扫清党内的障碍,以推行毛的改造社会的理想。在毛的世界里,镇压是和“纯化”互为联系的,其最后目标是建立一个由毛主宰的新天地。

毛泽东的这套思想逻辑究竟从何而来?就“纯化”的层面而言,毛应受到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暴力革命理论的影响,尤其受到俄国十月革命经验的影响。1928年1月24日,毛亲自为遂川县工农兵政府成立大会书写了这样一幅对联:“想当年,你剥削工农,好就好,利中生利;到今日,我宰杀土劣,怕不怕,刀上加刀。”[24]若就清洗党内反对力量的“镇压”层次而言,则无法找到毛受苏联经验影响的直接证据,因为苏共镇压党内反对派的经验此时正在形成之中。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斯大林对托洛茨基的斗争还未发展到肉体消灭阶段,斯大林发动大清洗还在以后几年。可以得出的判断是,毛在党内大搞清洗,基本上源于他在打江山中获得的经验与体会,在这方面,毛似乎更多的受到历代农民造反经验和《水浒》一类的影响,或者根本就是毛自我体悟的产物。这样,毛就在国际共运中首次创造出了将对敌斗争方式用之于党内的模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肃AB团”具有原创性。

遵义会议后,毛泽东重新回到红军和党的核心层,在新形势下,党内、军内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然而毛改变了策略,他已不再运用“肃AB团”那样极端的方式来解决党内和根据地内部的矛盾。难道毛泽东已认识并改正了自己过去的错误吗?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简单。确实,毛在1945年中共七大的讲话中曾提到一句:“肃反,走了极痛苦的道路。反革命应当反对,党没成熟时,在这个问题上走了弯路,犯了错误”[25],但毛从未就自己与“肃AB团”的关系问题作过详细的解释和“自我批评”,“肃AB团”不仅一直被肯定,富田事变也被作为“反革命暴动”的铁案,长期不得平反。尽管如此,在毛掌权后,确实已不在党内再搞“打AB团”一类的肉体消灭。

真正的原因乃是毛泽东已实际控制了中共中央,他已有了号令全党的合法性,已不再需用极端手段来维护自己的领袖权威。1935年后,毛占据了中共中央领导层的核心地位;1938年,毛又得到共产国际对他中共领袖地位的承认。随着毛在党 大陆位的加强,他的主张和意见也成为中共意识形态义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毛从而也获得了党的意识形态的法理性。现在,针对党内的革命恐怖更多是以威慑的形式出现,而较少诉诸赤裸裸的暴力。在一般情况下,革命恐怖只是作为配合毛的政治教育的一种辅助手段。在以后的岁月里,作为革命策略大师的毛泽东已能收放自如地掌握革命恐怖的机器,就像中药师配制药方一样,知道如何根据现实需要来调配这两方面的比重,在毛的操纵下,革命恐怖机器已具备了某种“智能性”。1944年,毛果断地宣布中止延安和各根据地的抢救运动——那场运动曾经使根据地的许多老党员误以为又要再来一次“肃AB团”式的大清洗,但是他们错了,毛无意也不愿再重演当年的斗争,当毛的目标已基本实现后,针对党内的革命恐怖机器立刻停止运转。在刘少奇的支持和协助下,毛又掌握了一种新方法:通过在审干—抢救运动中建立的制度机制,动用党机构来洗刷共产党内部,从而使党永远处在一个不断被“纯化”的持续状态中。

如此看来,30年代初的“肃AB团”已成绝响。从延安时期开始,毛不断重申“一个不杀,大部不捉”,可是毛终究难忘那如火如荼的“肃AB团”的紧张岁月,对当年的“肃AB团”,毛还是作出了他自己的“批判与继承”——在党内中止肉体消灭,同时保留、发扬群众性肃反的革命传统,从此镇压与“纯化”又有了新的形式,并与党机构的审干肃反措施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于是,抢救运动之后,又有反右、文革。

【注释】

[1]江西苏区的“肃AB团”运动前后历经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30年“二.七”会议后至1931年1月;第二阶段:1931年4月至1931年末。在第一阶段“打AB团”的1930年10月至次年1月,毛泽东及其领导的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在其中发挥了主导作用。据初步统计,在这一阶段,仅红一方面军被杀官兵就达4,500人,而至1930年10月,赣西南特委已消灭“AB团”份子1,000余人,这一数目尚不包括在这之后根据地内党政机构被杀党员的人数。主持江西苏区“肃AB团”第二阶段的是以任弼时为首的中央代表团和毛泽东领导的红一方面军总前委,被杀对象主要是参加富田事变的赣西南红军的干部,以及赣西南地方政权的干部,具体的不详。资料来源:一、毛泽东:〈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1930年12月20日),载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14册(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1985),页634;二、〈萧克谈中央苏区初期的肃反运动〉,载中国革命博物馆编:《党史研究资料》,1982年第5期;三、〈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1932年5月),载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页477-78、480;四、〈赣西南会议记录——关于组织问题〉,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631;五、廖盖隆1981年9月23日说:“红一方面军当时在苏区不过三、四万人,前后两次肃反,搞了六千多人,其中一半是杀掉了,就是说,十个红军中有一个被杀掉了,而且差不多都是干部。”廖盖隆在1980年12月10日又引用毛泽东的话:“毛主席说:我们杀了四千五百人,但我们保存了四万红军。”引自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党史资料通讯》(1981年合订本)(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页89、144。

[2]龚楚:《龚楚将军回忆录》(香港:明报月刊社,1978),页171、205-207、348、357。

[3]《前委开除江汉波党籍决议》(1930年4月4日),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576-77。

[4]《前委通告第一号》(1930年2月16日),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册,页173。

[5][6][8]《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页634-35;646、648-49;110。

[7]《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626、631。

[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出版社,1993),页319。另参见戴向青、罗惠兰:《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页93。

[10][20][21]同注[1]毛泽东:《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

[11]《黄克诚自述》(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页100-101。

[12]赣西行委:《通告西字第7号》(1930年10月21日),转引自陈永发:《中共早期肃反的检讨——AB团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7期,上册(1988年6月),页203。

[13]毛泽东在《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中强调:“二全会议主要反对二七会议,开除刘士奇,就是反对二七会议,反对毛泽东。”

[14]参见注[2]龚楚,页353;但据1987年中共吉水县党史办的调查报告称,李文林的父亲只是富裕中农,且早在1927年5月就病故。参阅《关于李文林被错杀情况的调查》,载中共江西省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江西党史资料》,第1辑,页326。

[15]李文林在1930年11月底被总前委秘密逮捕,项英就任苏区中央局书记后获释,于1931年2月被派往万太河东肃反委员会工作。任弼时率领的中央代表团抵达后,推翻项英的决定,李文林于1931年7月再次被捕。1932年5月30日,李文林被冠之于“AB团首犯”遭处决,至1987年尚未平反。

[16]转引自注[9]戴向青、罗惠兰,页98。

[17]《省行委紧急通告第9号》(1930年12月15日),转引自上书,页105。

[18]见注[1]《萧克谈中央苏区初期的肃反运动》。

[19]曾山:《为“富田事变”宣言》(1931年1月14日),转引自注[9]戴向青、罗惠兰,页105-106。

[22]1931年,毛泽东与从苏联返国的无线电技术干部涂作潮争论即如此说,参见涂作潮:《我跟毛主席发的一次火》,《百年潮》,1999年第5期,页25-27。

[23]《富农问题——1930年6月前委、闽西特委联席会议决议》,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页398-99、400、402、404、410、413。

[24]转引自余伯流、夏道汉:《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7),页124。

[25]参见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一室:《〈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若干问题说明》(北京:中央党史出版社,1991),页121。

《二十一世纪》双月刊1999年8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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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二十一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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