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甄树基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接受内地CGTN访问,指未来12月内必须完成有关修改选举制度的本地立法工作。这是港府首次暗示政改的时间表或须时一年之久。
林郑月娥解释,她的任期于明年6月结束,明年3月便要进行下一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工作,因此特区政府需于12个月内,根据全国人大决定进行本地立法过程,再就选举作出安排,包括选民登记和确定投票日等。
林郑月娥又指,全国人大有关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相信只是原则性和完善制度的重点,同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决定,修改基本法附近一和附件二。她指按照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晨的说法,会有机制审核或证明候选人资格,以及是否符合爱国者标准,相信稍后的公布中,资格审核机制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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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为何不是由特区政府提出修改选举制度,林郑月娥强调中央有权主动作出修改,当下香港环境紧迫,特区政府不能按照既定步骤进行,情况就如去年香港国安法出台时的情况,只能由中央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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