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港府再以「防止起底」为由,把当年因公众和新闻界反对而暂缓生效的禁止查阅公司董事和秘书个人资料一事借尸还魂,由5月起分阶段禁止公众查阅公司董事的通常住址,以及董事和公司秘书的身分证号码,并且可以追溯至已提交当局的上述「受保护资料」。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新安排已作出平衡,看不到新闻工作者为何应该获得「特权」去查阅公众看不到的资料。
舆论指出,透过公司注册处查晓上述资料(俗称查册),有助核实董事身分及公司尽职调查,广泛应用于法律界、会计界、商界,以至新闻界进行报道和深入调查,预料有关活动日后均受影响,有网民更质疑,为何官员和董事有不受监察的「特权」。当中,香港记者协会发表声明,批评港府以「保护私隐」为名,收紧多项查册措施,而父紧公司查册将严重窒碍信息流通,削弱新闻自由,令记者从事调查新闻的空间大幅收窄,难以发挥「第四权」的角色,促请港府立即撤回收紧查册的安排。
公众现时可以付费向公司注册处查阅公司董事的常住地址、董事和公司秘书的完整身份证号码,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昨(29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收紧现有安排,并以「先订立后审议」的方式,在5月刊登宪报后实时实施,届时,只有资料当事人、公司成员及公职人员等「指明人士」,可经申请查阅「受保护数据」,公众则只可查阅董事和秘书的部分身份识别号码和董事的通讯地址。
根据文件,5月起的首阶段,会容许公司不提供「受保护资料」予公众查阅,而「受保护数据」是指董事的通常住址,以及董事和公司秘书的完整身分识别号码。到了明年10月的第二阶段,由当日起登记的文件,公司注册处将不提供「受保护数据」予公众查阅;最后,到了2023年12月,更容许各公司要求当局不提供过往登记的「受保护资料」予公众查阅。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早出席会议前表示,新的查册安排已平衡了公开数据的需要和对私隐的保护,非必要性的资料便不应公开。她强调,港府现在做的,跟海外其他国家一样,就是采取措施防止「起底」、个人资料被「武器化」,甚至在传媒网上发放假消息、仇恨言论等。至于可否把记者列为「指明人士」而得以申请查阅被遮蔽的查册资料,林郑月娥表明,看不到记者为何要有特权去看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中小企、新闻界及议员过往曾反对收紧查册
港府于2010年修订《公司条例》时,拟一并收紧查册安排,遭到中小企和新闻界强烈反对,前者认为收紧查册会令他们无法了解生意伙伴的诚信,增加营商风险;新闻界则认为有关做法会令调查报道难以开展,亦会削弱记者求证资料真伪的能力,揭发官员滥权或贪污的报道可能大幅减少。此外,亦有评论指公司小股东亦难以监察董事的决定有否谋取私利,损害股民利益。
民间的强烈反对声音亦在2012年立法会辩论修例草案时得到反映,根据纪录,代表中小企的自由党刘健仪和民主党何俊仁等议员址对收紧查册表达保留意见。而香港银行公会等团体在提交立法伯的意见书中亦表明,提供数据的做法,理由充分,更有助提高董事的责任感。港府在通过条例时表明,新查册安排的条文暂时不会生效。
WIN/MAC/安卓/iOS高速翻墙:高清视频秒开,超低延迟
免费PC翻墙、安卓VPN翻墙APP
但财库局昨天提交的文件指出,近年社会对公共登记册载有的个人资料是否获的足够保障关注日增,特别是涉及「起底」及滥用个人资料的个案数目增加,认为有急切需要实施条例中的新查册安排。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