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

民族阵线前成员因管有爆炸衱囚12年

4月15日香港一警校
4月15日香港一警校 © AP – Vincent Yu摄影

(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 甄树基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前年7月根据线报到荃湾德士古道的工厂大厦搜查,搜获铁通等攻击性武器及品TATP,并拘捕在场的一名香港民族阵线成员。该成员早前承认存有炸药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罪,控方引用“贼王”叶继欢管有TNT炸弹囚18年的案例。法官陈庆伟今判刑指,综观证据,有意图颠覆现行特,推动港独;同年7.1有大批示威者或暴徒闯入立法会大肆破坏,虽没证据与被告有关,但显然是2019年动乱事件之一。陈官续指叶继欢是求财,但被告却是针对和社会安全,意图引起恐惧,罪责一样甚或更重,以18年作为量刑起点,最终判监12年。

被捕至今已还柙20个月的被告卢溢燊(29岁),被控于2019年7月19日在荃湾德士古道142号隆盛工厂大厦20楼一个单位内,非法及恶意存有爆炸品,即三过氧化三丙酮(TATP),意图借以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伤害。

被告早前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转介至高院接受判刑。 法官陈庆伟判刑指,被告是主脑,虽然不是控告他制造爆炸品,但刑责别无二致,案情属于最严重类别,指他同时危害警方爆炸品处理人员的性命。在比较本案与判囚18年的叶继欢案例,亦参考了TATP炸药的特性后,陈官指本案爆炸品份量较少,但论潜在危险却较叶继欢案高。

他续指,叶继欢和同党犯案相信是求财,但被告却是针对香港和社会安全,意图引起恐惧,罪责起码与叶继欢同等,甚至更高,最总决定采纳叶继欢案的18年监禁为量刑起点,因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判刑12年。

律政司高级检控官张卓勤早前在庭上播放涉案TATP的引爆片段,并要求法官翻阅证物相片,包括涉案TATP的形态、单位内搜出的、双氧水、化学品、冷冻仓、及各项装备等。

陈官一度问,被告有否被控管有汽油弹;又问相片中的扩音器用途是什么,获悉只是普通扩音器后,他再确认谓“不是引爆装置?” 案情指,被告于2019年1月向朋友表示,由于香港民族阵线的货仓被爆窃,故需另外寻找地方存放物资,翌月透过朋友租用涉案工厦单位,月租5,000元。警方同年7月19日,根据线报到涉案单位搜查,在单位外截停被告,在他身上搜出单位钥匙、猪嘴、眼罩、以及多份文件,包括一份关于农历新年被捕的女被告向台湾寻求庇护的报告。 警方在单位内搜出10个汽油弹、电饭煲、冷冻仓、双氧水及各类化学品,约700克的TATP以结晶粉状方式存放在不同容器,余下TATP则存放在冷冻仓或量杯内,另搜获易燃液体。

警方其后在大厦天台引爆约700克TATP,声称可对引爆地点的5米范围造成破坏,有部份TATP则在楼梯引爆,余下则送往化验。除了爆炸品及制造工具外,警方另在单位内搜出头盔、猪嘴、眼罩、手套、脚套、港英旗、写有“捍卫香港自由 打倒港版红衞兵”的木板、以及香港阵线的小册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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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又搜查被告寓所,搜出《香港独立论》、《反恐逃生密技100招》等书籍,写有香港独立的单张,并在被告电话内发现制造爆炸品的指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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