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浙江宁波再严控房市,16日深夜发布新政指出,要透过扩大限购区域、加强住房交易管理、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严审购房首付资金来源等方式,坚决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此外,要建立热点学区中古屋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政策17日起实施。
澎湃新闻报导,浙江省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宁波市资规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税务局、人行宁波支行、银保监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第一,购房资格核查范围由市五区扩大至市六区(含奉化区);第二,收紧非宁波市户籍家庭购房资格条件,取消“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保留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作为非户籍居民家庭申请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依据,且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当无补缴记录;第三,暂停企业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非宁波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或中古屋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宁波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且无补缴记录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非宁波市六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市六区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且无补缴记录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对于中古屋住房市场,“通知”指出,第一,规范房源核验发布,在房源发布挂牌讯息时同步搭配同类房源近期(近6个月)网签价格区间,提高市场价格资讯透明度;加强对中古屋挂牌价格的监测,及时下架挂牌价格明显背离网签价格区间的中古屋房源。
第二是建立热点学区中古屋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引导和规范热点学区中古屋的挂牌和交易行为,落实交易参考价格在金融信贷等应用,抑制热点学区中古屋价格的人为炒作和非理性上涨。
在加强住房交易管理方面,严格限制限购区域内中古屋赠与,堵住利用赠与方式规避限购政策的漏洞。“通知”规定,赠与限购区域内住房的,受赠居民家庭应当具备在限购区域内的购房资格,赠与人赠与住房后2年内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已赠与的住房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套数。
“通知”还指出,要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今年宁波市区计划供应住宅用地面积在近5年平均供应土地面积基础上增加12%以上;加强租赁住房用地保障,今年市区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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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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