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7日星期三

黎智英等三名民主派承认参与「8.31」游行候判刑 李卓人认罪但表明没做错

(左起)黎智英、杨森及李卓人参加2019年8月31日游行被控参与非法集结,等候判刑。2021年4月7日
(左起)、杨森及参加2019年8月31日被控参与非法集结,等候。2021年4月7日 © 资料图片

(来源:法广RFI 作者: 特约记者 麦燕庭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及前主席杨森,今早在法庭承认参与2019年8月31日在港岛区的反修例游行,违反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当中,李卓人在犯人栏内承认控罪时说:「我,但我没做错,历史将判我们无罪」。法官表明会押后判刑,但由于控方反对,法庭中午时仍在处理被告能否获得出外候判。而现年73岁的黎智英因另案不获保释,预料今次亦不会获批保释。

李卓人和杨森今(7日)早自行到庭应讯,而已被控以八项罪名的黎智英,则因其他案件未获保释,由囚车押抵法院。他步出犯人栏时,旁听人士向他挥手说「早晨」。

三人被控的「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涉及前年8月31日位于湾仔至中环的游行。民间人权阵线原申请在当天举办「人大8.31落闸五周年游行」,在中环遮打道举行集会后,游行至位于西环的中联办,以要求人大撤回被指限制选举自由的2014年「8.31」决定,但遭警方反对,民阵在上诉失败后取消行动。网民其后于同日发起由湾仔修顿球场起步的「十万基督徒为香港罪人祈祷大游行」,并指宗教活动毋须经警方批准,但警方澄清,宗教集会可以毋须批准,但30人以上的游行须获发「不反对通知书」才不属违法。有关活动其后如期举办,并演变成港岛北部上环地铁站至天后站的环回游行。警方于去年2月28日上门拘捕黎智英等人。

案件今早在区域法院开审,警方在庭上播放多条片段,左证三名被告当天与大批游行人士在修顿球场内聚集,其后明知而参与一个违反《公安条例》规定的公众游行,触犯「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当中,李卓人曾手持标语接受传媒访问,指警方虽然禁止游行,但市民有游行的表达权利;杨森则带领群众高呼「香港人加油」及其他反修例口号。其间,警方多次举旗及发出警告,指游行非法,但三名被告及游行人士仍然沿着行车线前行,并高呼口号及唱宗教歌曲,而游行亦令交通严重阻塞。

区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在三人认罪后听取他们求情,但表明押后判刑。辩方申请被告保释出外候审,但遭控方反对。现年73岁的黎智英,因早前已因被指违反《港区国安法》中的勾结境外势力罪而不准保释,一直还柙惩教所,预料他今次亦不会获得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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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涉案的8.31游行,当日稍后时间,港岛北部与九龙油尖旺发生大型警民冲突,包括传出警方封闭太子站以执法,导致有人死亡的传言,但警方否认。警方其后指,示威者当日投掷了过百枚汽油弹,而警方则发射了241发催泪弹、92发橡胶弹、10发海绵弹及1枚布袋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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