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务员宣誓条例星期五(21日)正式刊宪生效,同时港府再扩大强制宣誓效忠范围,要求去年7月1日或之后,非公务员政府雇员需在发信3星期内签妥效忠声明,拒签声明者或会被终止聘用。
香港政府为了配合中共要求落实“爱国者治港”,早前在立法会通过《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条例》),要求所有公仆必须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政府。此条例涵盖区议员宣誓,条例订明区议员在内的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假如议员危害“国家安全”,会被视为违誓,律政司长可提出法律诉讼将议员停职,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士,于5年内不得参选。
港府随即在星期五(21日)中午正式刊宪生效条例。其中有9位区议员请辞,包括葵青区尹兆坚、东区郑达鸿、徐子见和元朗区王百羽等,他们的议员席位由本月起悬空;他们连同早前被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无效,丧失议员资格的袁嘉蔚和岑敖晖,以及被法庭裁定非妥为选出的观塘区议员洪骏轩,合共12个区议会席位空缺。
另外,至今有约30人辞去区议员职务,部分表明与宣誓有关。
与此同时,公务员事务局发通告指,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当日、即2020年7月1日或之后,其雇佣合约生效的非公务员政府雇员,须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尽忠职守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并在部门发出有关信函的3星期内签妥及交回声明;又指若有雇员拒签妥和交回声明,将考虑按照雇佣合约的相关条款终止聘用。
根据立法会文件,截至2020年6月30日,港府各部门合共聘用了11,027名全职和6,819名兼职合约雇员。
公务员工会联合会总干事梁筹庭回应公务员事务局通告,他表示,非公务员政府雇员是临时合约员工,大部分是弥补突然流失的空缺,或因临时措施安排的临时工,忧虑在宣誓安排下,阻碍有心人任职政府短期工作。
他又说,由于大部分非公务员合约工合期仅一年,个别更可能只签约数个月,因此不排除部分快将完约的员工,索性选择不签署声明。
不过,梁筹庭相信大部分现职合约雇员都有心理准备要签署宣誓声明,但不少员工反映对签署声明有戒心,担心发表言论时会触及红线,被指违反《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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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希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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