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宣誓风波衍生的立法会补选爆出贿选,立法会第一大党民主建港协进联盟(简称「民建联」)主席李慧琼一名时任议员助理和一名义工,在2018年立法会九龙西补选中以礼物包诱使两人投票给该党候选人郑泳舜,被裁定选举舞弊罪成,押后判刑。法官判案时指出,其中一名被告认罪后仍「极力维护幕后人」。郑泳舜不回应事件,李慧琼则表示,她和她的办事处职员均对案件不知情和没有任何关系。
贿选罪成的案件在香港算是罕见,但当年有份向廉政公署举报的民协在案件裁决后发表声明,指案件只是冰山一角,事实上,不同社区在选举前或期间都有向居民派发礼物,并明里暗里要求支持指定候选人,期望裁决令各界明白,贿选是严重罪行,选举须公平公正。另一个有份举报的民主党袁海文亦在脸书发文,促请当局继续调查本案的「幕后人」和礼物包提供者,他质疑,被告王维霞受聘于李慧琼的时间横跨2018年的补选,李怎会没有责任?他又质疑郑泳舜是否应辞职重选,以确保选举公平。
根据案情,54岁被告王维霞是李慧琼的议员助理,与另一被告邓奕梅,同为选区内居民组织「海丽之友社」的义工,王维霞在2018年3月立法会九龙西立会补选日前,已着邓奕梅收集海丽邨的选民资料,后者曾以手机通话软件向部分居民表示,投票给郑泳舜后会获发俗称「福袋」的礼物包,内有约值100港元的日用品和食品。邓收集至少十人资料,并于投票日提醒部分人票投郑泳舜。
民建联的郑泳舜最终以107479票击败民主派候选人姚松炎,两者相差仅2419票。
暂委裁判官许肇强昨(13 )早判案时,反驳被告辩称着人投票是「拉票」行为的说法,指邓每次透过WhatsApp提出票投郑泳舜或民建联时,总不忘记提及有礼物送赠,若是「拉票」,不应该是根据候选人政纲和过往表现来说服选民投票吗?法官续称,根据WhatsApp内容,相信两名被告案发时已达成非法协议,由王维霞提供福袋,并透过邓奕梅出面诱使海丽邨的选民票投郑泳舜,务求郑胜出选举。
法官又说,邓在与廉署的录像会面中,清楚知道涉案行为为触犯法律,但面对如此铁证,却仍「极力维护幕后人」,更尝试推翻起初的招认内容,辩称涉案行为只为拉票和统计投票之用。
至于同案两名在投票后汇报情况的选民,法官指出,二人事后没有追索礼物包,认为他们只是想与邓保持良好关系或敷衍对方,而非因为礼物包而投票,裁定两名选民的受贿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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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涉及的九龙西立法会补选,源于中国人大就青年新政议员梁颂恒和游蕙祯宣誓不够真诚、庄重而在2016年主动进行释法,最终令前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社民连梁国雄、姚松炎及刘小丽失去议席,原属功能组别的姚松炎转战直选,与民建联的郑泳舜在九龙西对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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