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李志刚、徐丽华等1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构陷七个多月。(Pixabay)
长沙市李志刚、徐丽华等1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构陷七个多月。近期得知,构陷他们的“卷宗”再次被递交到浏阳检察院,6月份所有相关卷宗将被送入浏阳法院。
明慧网报导,有公检法人员透露,他们都只是在按程序走个过场,在庭审之前政法委把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刑期都定好了。
长沙市法轮功学员李志刚、徐丽华、孟凯等二十几人于2020年10月27日、28日遭长沙市国安、公安、各派出所警察绑架,其中15人分别被关押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男)和第四看守所(女)。
在绑架过程中,参与人员讲长沙本地话的为多数,却称是浏阳市来的,全都拿着盖有浏阳市公安局公章的空白文书。他们还以欺骗方式向法轮功学员的亲朋好友“取证”,威胁、恐吓家人。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于2020年12月5日被非法批捕,“卷宗”都交给了浏阳检察院。2021年3至4月份期间,浏阳检察院将卷宗都退回到本地长沙各办案单位。
2021年4月底,有法轮功学员家人接到派出所电话,被告知法轮功学员将被起诉。当家人咨询卷宗在哪个检察院时,负责该案的警察谎称在望城检察院。家人立即赶往望城检察院咨询,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卷宗不在此处。
家人又从望城赶回后直奔长沙市检察院服务中心咨询,被告知卷宗于4月27日再次递交到了浏阳检察院(不属于此案件的管辖区)。
近期得知,卷宗虽交给了浏阳检察院,但是负责该案的检察官来自望城检察院,6月期间所有相关卷宗都要送入浏阳法院。
据悉,卷宗还未被送入法院,就已经有部分法轮功学员已被内定“量刑”。
报导说,这些案件卷宗被不属于法轮功学员户籍所在地的检察院、法院受理,违背了刑事案件管辖权的规定,其背后的原因是政法委在操控。
李志刚,2020年10月27日半夜,被警察非法入室再次绑架,一直杳无音信。后得知被所谓的“监视居住”,地点则不为外人所知。在此期间,李志刚遭受折磨,身体受到很大的伤害。
直到2021年2月5日之后,李志刚的母亲才接到通知,说李志刚被转到长沙市看守所,并被所谓的“逮捕”。4月30日,国保人员又找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李志刚则属于芙蓉区管辖),将他再次构陷。
徐丽华的女儿走访相关部门咨询,并给办案人员送了一封劝善信。当时在过年期间她被非法拘留7天。
在第四看守所被非法关押7个月的徐丽华(66岁)曾两次出现高血压等身体不适状况,家人为她办理保外就医。由于她不放弃修炼,看守所不予批准。直到现在徐丽华的家人还经常受到警察的恐吓和骚扰。
孟凯被非法关押在第一看守所近五个月,家人去看守所给他送钱,电脑显示“查无此人”。后得知,孟凯有可能被送到长沙监狱。他的家人随后赶往长沙监狱和雨花区公安分局咨询,他们找理由搪塞家属。
在“失踪”了近两个月后,孟凯又被送回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在其“失踪”期间,即4月16日,家人收到从邮局寄来挂号信的通知,是一张孟凯被非法关押了六个多月时补开的逮捕通知书。通知书的落款处的日期却是202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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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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