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摄于2020年11月7日。(李辰/大纪元)
周一(6月1日)上午,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大法官一致推翻了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此前做出的、针对一名中国人庇护申请的裁决,认为移民法官在做出不利于庇护寻求者的判决时,不必明确说明这名申请者讲述的个人经历不可信。
法院在19-1155号法庭文件的“加兰诉戴”(Garland v. Dai)一案中的意见书,是由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法官撰写的。
戈萨奇写道:“长期以来,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一直在移民纠纷中使用特殊规则。”
“该特殊规则规定,在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没有针对可信度明确做出相反裁定的情况下,复审法院必须将提出申诉的外国人的证词,视为可信和真实的。”
在这起案件中,中国公民戴明(Ming Dai,音译)声称,他在2009年,曾因为试图阻止中共当局在现已被废除的一胎政策下,将他的第二个孩子流产而遭到了殴打和逮捕。他作证说,当时,在他试图阻止对他妻子的绑架时,警察打断了他的肋骨,使他的肩膀脱臼,并将他关押了10天。戴说,他因此丢了工作,他的妻子被降职,他的女儿也被拒绝进入好学校学习。
之后,戴持旅游签证来到美国。抵达后不久就申请庇护。
戈萨奇援引联邦法律写道,戴有责任证明自己是“难民”,即“因为受到迫害或有充分理由担心受到迫害……因为未能或拒绝接受[非自愿绝育],或其它的抵制强制性人口控制计划的行为,而‘不能或不愿’返回中国”。
但戴没有透露关于他的妻子和女儿已经到过美国,并于之后自愿返回中国的事实,这削弱了他担心在国内受到迫害的说法。
根据移民法官的说法,戴在面对就这些事实的质问时“犹豫了一段时间”,然后承认,他的女儿已经回中国上学,他的妻子已经回去工作,并回到她年迈的父亲身边。戴本人在中国没有一份他可以回去就职的工作。
戴向移民法官承认:“当时,我心情不好,找不到工作,所以我想在这里多待一段时间,我的另一个朋友也在这里。”
移民法官拒绝了戴的解释,称“我不认为(戴)关于(他的妻子)已经返回中国,而他需要留在美国的解释是充分的”。
戈萨奇写道,但是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不同意移民法官的判决。
他说,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认为,“在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诉委员会没有就可信度明确做出相反裁定的情况下,戴的证词必须‘被认为’是可信和真实的,因此他有资格获得难民身份。”
最高法院的驳回意见中说:“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在复审法院的分析中使用的规则不合适。《移民与国家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 Act)中没有任何条款,涉及了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所采取的这种美化措施。”
该案件仍在继续进行中。新情况将被进一步更新。
WIN/MAC/安卓/iOS高速翻墙:高清视频秒开,超低延迟
免费PC翻墙、安卓VPN翻墙APP
来源:英文大纪元记者Matthew Vadum报导/高杉编译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