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王贵州茅台前董事长袁仁国被控受贿罪,23日上午被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袁仁国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人民日报报导,1994年至2018年,袁仁国先后利用担任贵州省茅台酒厂副厂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茅台酒经销权、分户经销、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29亿余元(约1800万美元)。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袁仁国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袁仁国受贿2050万元系未遂;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贵州茅台是中国股王,今天收盘价为1635元(人民币),市值逾两兆人民币,因为它的稀缺与高价(一瓶动辄1000元人民币以上),历年来贵州茅台的高管很少能全身而退,同时因为送礼收礼都用到茅台,许多重大腐败案现场都可见到它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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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联合报
原文链接:中国股王贵州茅台前董事长受贿 判无期徒刑 - 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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