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三星电子副主席李在镕非法注射麻醉药物“异丙酚”案,周二(26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裁定李在镕违反《毒品管理法》,判处罚款7,000万韩元(约46万港元),追缴1,702万韩元(约11万港元)。
李在镕被指于2015年1月至去年5月期间,在首尔市江南区一间整形外科医院出于非医疗目的非法注射异丙酚多达41次。法官指,考虑到李在镕承担的社会责任,注射数量非常高,犯罪性质也不轻,不过他坦诚认罪,此前从未被判有罪,所以作出上述判决。
有法媒指,今次罚款仅是李在镕102亿美元(约796亿港元)身家的0.0006%。根据南韩法律,非法使用异丙酚或协助注射者都会被起诉,李在镕本月出席首次庭审时承认指控。李在镕今年1月因贿赂罪成判监2年半,8月获准假释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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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网
原文链接:李在镕非法注射麻药 罚7000万韩元 - 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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