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另类的贪腐案引发网友关注:黑龙江省一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祝某某被指控贪污受贿2600多万元被查获刑。祝某某自愿认罪认罚,退赃达8000万元,因认罪“态度好”而被从轻判刑。不少网友表示,办案机关查的也太不仔细了,受贿数目多出5千多万。
澎湃新闻11月10日报道,黑龙江省一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祝某某于2000年11月至2015年5月,历任黑龙江省鹤伊公路管理处、哈伊高速公路管理处、北安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在此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工程支出、虚开发票等手段贪污公款共人民币2030万元。在法院认定的32笔贪污犯罪事实中,最多的一笔高达301万元,在该起犯罪事实中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41万元,祝某某贪污的金额301万元已经高出合同金额一半。祝某某还利用职务便利,在提拔管理人员、承揽工程、人员录用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600万元。
2021年7月1日,黑龙江省勃利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祝某某犯贪污罪、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祝某某表示,对其的指控、罪名及量刑建议都没有异议,且在公诉机关签字具结,还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积极退赃8000多万元,远超过指控金额。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2021年9月29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祝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30万元;对祝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631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事实上,黑龙江交通系统在此之前就有多个党委书记被查,祝某某仅仅是这个贪腐链中的一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2020年6月,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段钢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2020年9月,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于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记者还查到,于飞的上一任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高学文也被查。
网友“John谯华”评论说:“一个处长一年有多少工资?贪腐2600万退赃8000万,这多出来,是凭本事挣的?体制内的人应该是不准有副业的,这多出来五千多万,他是凭啥本事挣的?高压反腐扛不住了,一哆嗦全撂了。办案人员这工作不够仔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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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看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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